近日,江苏南京一酒店承办一场会议后,保洁员倒掉了43瓶已经开封没喝完的饮用水,被市场监管部门当场发现责令整改,事件在网络上引发热议。 现场视频显示: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到酒店检查时,发现有保洁人员将会议室里已开封的饮用水倒入桶中。 执法人员又发现:该酒店未按规定张贴反食品浪费标志,也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的提示提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当场对酒店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警告,责令该企业立即整改。 事件在网上引发热议,有网友对这样的反浪费执法点赞,也有网友质疑:“支持反浪费,不过应该去罚源头,比如会议举办方或者消费者。” 48瓶水有43瓶未喝完倒掉 酒店未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 也未主动提示提醒消费者 3月8日中午,橙柿互动致电江宁区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回复,这次行动是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所组织的,建议咨询上级部门。记者联系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获得回应。 记者了解到,这次执法发生在2月17日。 在《反食品浪费法》施行二周年之际,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所着眼于“一瓶水”,开展反食品浪费执法检查与行政指导。当天上午,执法人员来到江宁区某承办会议较多的大型酒店开展执法检查。 在6楼会议室,某企业开年培训会正在进行,执法人员在茶歇时进行了记录,此次会议共发放饮用水48瓶。 中午12:30会议结束,执法人员返回现场,发现共有43瓶饮用水开封后未饮用完,保洁人员正清理至垃圾桶。 同时,执法人员来到该酒店大堂吧、用餐区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反食品浪费标识,该酒店也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的提示提醒。 因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责令立即整改。 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的同时,执法人员现场对酒店进行行政指导:告知其《反食品浪费法》于2021年4月29日正式施行。告知食品浪费是指对可安全食用或者饮用的食品未能按照其功能目的合理利用,包括废弃、因不合理利用导致食品数量减少或者质量下降等。并告知其应当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橙柿互动注意到,南京市场监管部门这次执法,正值《反食品浪费法》施行二周年之际。 除了这次的处罚依据,《反食品浪费法》还有以下几项规定—— 公务活动用餐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可奖励“光盘行动”消费者;点餐浪费可收厨余垃圾处理费;商家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最高罚1万;食品生产经营者严重浪费,最高罚5万;制作发布传播暴饮暴食视频节目,最高罚10万。 记者采访杭州多家酒店 经营者说,“遇到这情况也没办法 主要看客户素质” 3月8日上午,记者随机采访了杭州西湖区和萧山区的三家酒店。 三家酒店工作人员表示,酒店都存在会议客户没有喝光矿泉水的情况,通常都是自行处理倒掉,“酒店最在意公共卫生,客人用过、吃过、住过、喝过的都要进行消毒清洁处理。” 西湖区一家酒店今年以来预定会议的客户蛮多,预定最多的是50人的会议厅。 酒店相关负责人说,通常客户预定的会议厅费用,包含了酒水,其中会议与会人员普遍饮用的是瓶装矿泉水,根据客户需要也提供一次性纸杯或白玉兰茶水等。 “如果要摆放茶水,通常客户还会自己带茶叶。” 对于南京酒店被罚的事,该负责人说,他们酒店的会议厅也没有张贴类似提醒反浪费的标识标语。 “餐厅张贴不要浪费、节约用餐比较普遍,而且都是按要求张贴,不过酒店会议厅没有张贴过。” 开完会瓶装矿泉水如何处理? 这家酒店相关负责人说,很多客户喝矿泉水只喝几口,这样肉眼还是能分辨,有些客户就抿一小口,处理时就没办法一下子看出来,所以不管是开封的,或者肉眼看不出来是否开封的矿泉水,会议结束后,除非客户有特别提醒,通常都是我们回收。 工作人员说,一场会议结束,桌上的矿泉水有的没有开封,有的就喝了一点,有的喝了一半……各种情况都有。 “我们没办法要求客户喝光,有的客户把喝过的矿泉水放在桌上,有的客户会自己带走。” 会议结束桌上矿泉水怎么回收? 一家酒店工作人员说,一般是酒店阿姨把矿泉水倒掉,不过瓶子会留下,自己处理。“酒店是服务业,涉及公共卫生安全,尤其是客户吃过、喝过的,住过、用过的都要进行清洁处理。” 一位酒店工作人员说,也看到了南京酒店把剩下的矿泉水倒进桶里被处罚的视频。 他说自己在酒店工作多年,不管以前工作的还是现在工作的酒店,客人没喝光的矿泉水一般都是这样处理。 “不然怎么办?即使是没有开封的矿泉水,难道给别的客人继续用?一旦客人知道了怎么办?还是给酒店工作人员使用?我们是服务业,最在意的就是公共卫生。” 他说之前工作的酒店,大型会议厅能容纳200多人,小会场有好几个,基本在100人左右。如果租会议室,费用包括茶水、课桌、音响、投影仪等,有些是含在场地费用内,有的还要单独收费,比如投影仪。 “一般都是在餐厅张贴反对浪费的标语,很少有在会议厅张贴的。会议厅分两种,一种是开会的,一种是摆放圆桌用于婚宴,开会的不会张贴,婚宴的场地会张贴。 “我们之前也注意过这种情况,也尝试在会议厅张贴不要浪费的标语,但有一次客人表示自己来开会,在门口贴这种标语与会议厅整体服务功能不搭,所以后来我们就没贴了。” 这位工作人员说,他们也想过跟酒店供应矿泉水的厂家协商,能否在瓶身印上“开盖建议全部喝掉,不要浪费”的提醒,“后来我们还是认为这样超出了酒店的服务领域,酒店的功能是服务、餐饮包括客房。这种应该是相关部门要求去做的,我个人认为还是要以公益形式展示。” 萧山湘湖一家酒店工作人员说,矿泉水喝不完倒掉的事也经常遇到,但像南京酒店48人有43瓶矿泉水都倒掉,浪费确实有点厉害。 “遇到这种情况也没有办法,主要看会议客户团队的素质,比如我们自己内部开会,结束了都会说一句,桌上的水喝掉,没喝掉的自己带走。” 律师观点: 通过经营者传递节约环保理念 处罚无可厚非 针对南京市场监管部门这次执法,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的马煜琴律师向橙柿互动表示:南京市监局对于该酒店作出的行政处罚,符合2021年4月发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相关规定。 该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要求:餐饮服务经营者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作出提示提醒。如果没有作出醒目提示提醒的,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执法人员要求酒店整改,目的不在于处罚,而是希望通过经营者向消费者传递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的环保理念,让经营者承担起社会责任和社会义务。从这一角度讲,行政机关对酒店的处罚无可厚非。 有网友质疑:造成本次浪费行为的责任方不单单只是酒店,开会的单位和没喝完水人其实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难道点的菜餐没吃完,也违法了吗?” 马煜琴律师说,对于少量食品浪费行为,属于消费者个人道德约束,不应上升至法律层面。 但对于某些消费者,如直播吃播的主播,虽然他们也是消费者,但其行为是明显的刻意浪费,且目的是为了博取眼球吸引流量而非实际消费需要。法律对于这样的“消费者”行为,当然要予以约束。 《反食品浪费法》第三十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的,由广播电视、网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反食品浪费法》出台至今近两年,我们看到了很多对食品浪费行为的处罚案件。 处罚从来都不是目的只是手段,希望能借此引导更多人意识到节约食品的重要性,切实从自身做到反对食品浪费。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布署 为期3个月的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 今年2月2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决定在开展为期3个月的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 “总局党组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纠治餐饮浪费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决定在市场监管系统开展为期3个月的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通过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曝光一批违法案件、制定一批团体标准、宣传一批典型经验,坚决遏制餐饮浪费势头……” “持续加强餐饮环节监管,组织开展“随机查餐厅”行动,积极推广“小份菜”“半份菜”“网络点餐明示食品重量”等内容。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从严从速查处纠正未主动提示、诱导点餐等违法行为,组织公布典型案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引导公众参与监督……” “着力解决外卖点餐和婚宴、自助餐、单位食堂等方面存在的食品浪费行为,积极探索制止餐饮浪费的新思路新方法……” 记者发现,最近几天,全国很多省、市的市场监管部门都先后宣布:开展为期3个月的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 制止餐饮浪费主要处罚哪些行为? 去年10月27日和今年2月1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了两批全国各地“反食品浪费违法行为典型案例”,一共10起。(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方微信号“市说新语”) 这10起案件中,被处罚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积极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比如,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西吉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宁夏全诚热辣餐饮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2022年1月1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西吉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反食品浪费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宁夏全诚热辣餐饮有限公司存在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食品浪费的行为,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2022年1月30日,执法人员在责改回查时发现,当事人仍未按整改要求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积极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造成明显的食品浪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2022年2月25日,西吉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挑战“大胃王”违反公序良俗 2021年10月26日,上海小贝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线上媒介平台发布了含有“挑战全家牛大碗半小时内吃完即可享受价值98元牛大碗免单”等广告内容的视频链接,并于2021年11月1日开始在环球港、星游城、金山百联三家门店醒目位置摆放了含有“挑战全家牛大碗半小时内吃完即可享受价值98元牛大碗免单”等字样的立牌。当事人广告宣传的牛大碗产品内含拉面1千克,约5人份,外加牛肉片及香菜牛肉汤等,挑战人员需把内含的面条全部吃完。经查,多名顾客参与了此项活动,并且造成大量浪费。该广告对反对食品浪费的良好社会风尚造成了负面影响。当事人发布妨碍社会公序良俗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的规定,2022年 7月23日,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 2022年12月1日,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投诉,依法对六安市金安区张店镇龙凤大酒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利用为消费者安排菜品的机会,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执法人员当场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当场作出警告处罚。2022年12月8日,该局再次接到群众投诉,经查投诉人原本准备在当事人店内预定588元/桌的酒席套餐,经龙凤大酒店工作人员反复劝说,诱导投诉人最终购买788元/桌的酒席套餐,造成菜品大量浪费……依法对龙凤大酒店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网店要求买家把食品倒掉并拍照证明没吃过 2022年4月18日,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对温州新零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网店“莫小仙旗舰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铺商品详情页“商家公告”中含有“若食品收到有压坏的现象请联系在线客服提供压坏的照片后,配合将内物拆开倒垃圾桶里拍照处理”等信息。经查,当事人为防止部分消费者恶意退货,当消费者收到外包装被压坏的食品后,即使不影响食品安全,仍要求消费者将食品倒掉以证明其未食用该食品,才能给予办理换货或者退款。当事人将“倒掉损毁食品”作为消费者申请换货或者退款的前提条件,造成严重的食品浪费……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经复查,当事人已改正违法行为。 记者发现,10起案例中,4起为日常巡查或专项检查,6起为监管部门接到投诉上门检查。 “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诱导、误导超量点餐”等行为,首次发现一般都是“警告”“责令立即整改”,复查时如果再次发现,会直接处罚。 另外,执法人员也会现场观察餐桌剩菜和浪费情况。 “用餐已结束的1包间餐桌上摆放的剩菜明显过度浪费。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袁隆平曾建议 “把浪费当成犯罪行为惩治” 德国和新加坡会直接处罚消费者 原中国工程院院士、著名水稻专家袁隆平生前就反对粮食浪费,建议出台法规政策,把浪费当成犯罪行为惩治。 2013年,袁隆平接受央视采访时说:我们国家人口这么多,人均耕地这么少,国家投入很大。我们辛辛苦苦钻研提高产量,水稻产量每亩提高10斤、5斤都是很难的,提高了之后呢又浪费了。我参加过好多宴会,十几种,二十种菜,每一样蜻蜓点水吃了一点点,其它全部倒掉。现在我要建议政府出台法规政策,把浪费当成可耻的行为,当成犯罪的行为来限制它。 据《中国城市餐饮食物浪费报告》显示,我国城市餐饮业仅餐桌食物浪费量就有1700万至1800万吨,相当于3000万至5000万人一年的食物量。这其中还不包括居民家庭饮食中的食物浪费。 除了消费环节的浪费,我国粮食损失浪费还存在于生产、储存、加工等环节,每年损失量达700亿斤以上。 2016年,法国通过了《反食物浪费法》,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就浪费食物进行立法的国家。 新加坡是较早从制度上惩罚餐饮浪费的国家。如果消费者在餐饮店剩下饭菜且不愿意打包,将被收取双倍的罚款。 德国是世界上对餐饮浪费打击最为严厉的国家之一。无论何种供餐,消费者都不能浪费,任何人可以向相关机构举报公民食物浪费行为。若被举报,身穿制服的工作人员会赶到餐厅,按照规定对浪费人员给予处罚。 韩国、意大利、越南等国家的餐厅,都没有设置最低消费金额,消费者不会因为需要达到某个消费金额而多点餐、产生浪费。 |
GMT+8, 2023-4-1 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