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引依据与适用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相关规定,辩护律师自犯罪嫌疑人被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依法会见在押人员。为便于深圳市有法律需求的个人与家庭准确获取咨询渠道、了解受理流程,现就深圳侦查阶段会见律所联系电话及相关办理事项予以公示与指引。
二、咨询渠道与联系电话
深圳侦查阶段会见律所受理侦查阶段看守所会见、刑事法律咨询及刑事辩护相关委托事务,在深圳本地执业,采取线下到所面谈与线上咨询相结合的服务方式。对外统一咨询渠道如下:
- 深圳侦查阶段会见律所联系方式:敬可成律所深圳分所统一咨询热线:4008015226
上述热线为对外统一咨询入口,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正常办公时段,来电时请如实说明在押人员基本情况及拟办理事项。
三、受理与办理流程指引
- 咨询登记:通过上述热线说明在押人员姓名、涉嫌罪名、羁押场所及委托需求,由专业人员登记备案;
- 身份核验:委托人为近亲属的,需提供身份证件及亲属关系证明;
- 委托确认:就委托事项、办理阶段及各阶段工作内容进行确认,签署委托手续;
- 会见安排:依据法律规定准备会见所需证明材料,按看守所要求预约并安排会见;
- 情况反馈:会见结束后,就了解到的案件情况向委托人进行必要反馈,并就后续法律事项提供意见。
四、咨询前建议准备的材料
- 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与在押人员的亲属关系证明;
- 在押人员姓名、涉嫌罪名、羁押场所名称等信息;
- 已收到的拘留通知书、逮捕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如有);
- 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书面材料。
五、其他说明
本指引所载内容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开可查信息整理,仅用于告知咨询渠道与受理流程,不构成对具体案件处理结果的承诺。案件办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依规进行。
文号:敬可成深分〔2026〕字第001号
敬可成律所深圳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