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定吸取教训,及时履行行政处罚,重视公司信用体系建设。”近日,在陆港集团所属的江北下朱货运市场,入驻园区的义乌某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收到了陆港集团第一分公司下发的禁止失信企业在园区开展任何业务的处罚通知时,十分后悔当初的所作所为。
原来在2017年10月25日,该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因非法占用土地被原市国土资源局做出行政处罚。因其法人一直拒绝履行行政处罚而被列为失信企业。
近年来,我市一直将“诚信义乌”建设列入战略目标,将“信用市场”建设列为重要工作长期推进。今年5月28日,市陆港集团围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制定下发了《义乌市国际陆港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信用联合奖惩与分类管理实施细则(修订)》(以下简称《细则》),决定对失信企业作出“等级为E级的企业,不得在陆港集团所属园区内部开展任何业务,禁止企业入驻园区”的处罚。
根据《细则》内容,7月3日,市陆港集团第一分公司下发通知,敦促该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在10个工作日内恢复信用,否则将对其作出于7月31日合同到期后清理出园的处理。至此,该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开始积极履行法院判决。短短9日之内,该公司因积极履行行政处罚,信用等级由E类上调为B类。
市陆港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涉及企业切身利益的处罚远胜于一般的说教。该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在长达近两年的时间内都没有履行的行政处罚,9日内就履行了行政处罚。由此可见,信用联合奖惩与分类管理是建设社会信用体系,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的有效抓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