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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晚上9时40分许,市交警大队江东中队民警季诚超带领队员在江东路与宾王路附近纠违。此时,只听路口传来“砰”的一声,季诚超立马带领队员往路口奔去。
只见路口一辆摩托车倒在地上,一边还躺着两名男子,事故另一方是一辆保时捷,保时捷车内的安全气囊已全部弹出,左侧车头严重受损。当时路口车辆虽多,但是灯光充足,视线良好。民警查看监控后发现,摩托车驾驶人何某进入路口时,无视路口刚刚亮起的红灯,径直通过,眼看着就要过路口却出了事。事故发生后,摩托车上的驾乘人员何某与马某一同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幸好当时戴了头盔,何某右脚骨折,马某皮外伤。
在调查中,民警还发现摩托车驾驶人何某只有机动车驾驶证,并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且在2020年12月27日因准驾不符被交警查处过,其间时隔不到6个月。最终,民警认定,何某驾驶摩托车行经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未按道路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并承担对方全部车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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