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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成分类好习惯,争做文明大陈人。”6月17日晚,由大陈镇政府、大陈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义乌市微光公益协会共同举办的《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文艺晚会在大陈镇红旗村塘坞广场举行。
活动现场,微光公益协会的文艺志愿者表演了有关垃圾分类主题的三句半《舌尖上的节约》、快板《垃圾分类我先行》以及庆祝建党100周年主题的独唱《唱支山歌给党听》《祖国——慈祥的母亲》、舞蹈《我们的新时代》等节目,用一场充满特色文化、浅显易懂的文化盛宴向群众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倡导绿色生活。
接下来,大陈镇还将继续开展多形式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让市民知道垃圾分类是必须履行的义务,让垃圾分类成为每个市民的自觉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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