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市教育局连续公开了三起行政处罚,内容如下:
01
义乌市教育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义乌市戚继光小学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2021年3月12日对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义教罚字[2021]第2000005号):
一.责令退回违规招收的学生,退还所收费用;
二.对戚继光小学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的行为予以警告;
三.罚款贰拾三万贰仟伍佰元整。
02
义乌市曙光小学在2020年下学期违反招生计划招生136人。每名学生收取学费3750元,共计收取学费510000元。义乌市曙光小学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六之规定,2021年3月11日对义乌市曙光小学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义教罚字[2021]第2000003号):
一.责令退回违规招收的学生,退还所收费用;
二.对曙光小学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的行为予以警告;
三.罚款伍拾壹万元整。
03
义乌市柳青学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2021年3月12日对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义教罚字[2021]第2000004号):
一、责令退回违规招收的学生,退还所收费用;
二、对柳青学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的行为予以警告;
三、罚款贰拾三万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