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公积金业务办理的通知
广大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按照会计结算时间安排和业务系统升级工作部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暂停业务办理工作,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1.12月28日(周二)00:00起,公积金账户异地转移业务暂停办理;
2.12月30日(周四)17:00起,中心暂停受理除贷款申请外所有线上业务,线下业务只受理不办理,各银行网点业务受理时间以银行实际情况为准;
3.2022年1月2日00:00,恢复浙里办平台的业务办理(含公积金账户异地转移);
4.2022年1月4日9:00,恢复其余所有业务的办理。
请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结合自身情况,妥善安排好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时间。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