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到期银行卡和身份证去银行网点换新卡,却被要求“必须交回旧卡才能取新卡”——近期,多位储户向记者反映了这一情况。银行给出的理由是“保障储户合法权益,根据内部规定回收”,但令储户不解的是:若选择“新卡邮寄到家”,旧卡则由本人自行处理。如此“双标”,给储户带来不便。 银行换卡的“两套标准” 广州储户利先生不久前通过某银行App申请换卡,缴纳20元工本费后,在网点领取新卡时被告知必须交回旧卡,否则无法领取。因找不到旧卡,利先生未能领到新卡,工本费也未退还。 在社交平台上,有储户认为银行卡“交旧换新”做法值得商榷。还有储户认为,办卡时已支付工本费,对卡片应有自行处置的权利。 为进一步核实,记者于4月底在某国有银行广州一网点实地申领新卡。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必须交回旧卡,否则无法办理,并解释“回收旧卡是为防止不法分子复制卡片信息,保障储户权益”。 记者注意到,该行同时提供新卡邮寄到家服务,选择此方式则无需交还旧卡。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唐林垚看来,如果旧卡自行处置存在风险,那么无论线上线下办理都应回收旧卡。 “交旧换新”的背后是什么? 记者了解到,银行卡换卡时的旧卡回收要求并非个别现象,不同银行处理方式也有差异。有的网点要求必须交回,有的为储户剪角后退还,还有银行因储蓄卡长期有效,不涉及此类问题。 法律界人士认为,储户办卡时支付的工本费,实质上是取得卡片所有权的对价,若银行再以所有权条款设定义务,可能构成民法典第497条中“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情形。 北京清律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熊定中认为,强制回收旧卡带有“惯性思维”色彩,即便回收,银行并不能因此减轻应承担的法律义务。 银行应随技术升级优化服务 除换卡问题外,一些银行服务中的不合理安排也曾引发关注。例如,办理规定额度以下的存取款时被过度询问资金来源和去向,部分业务要求行动不便的客户“必须本人到场”,以及开卡、销户程序较为繁琐等。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盘和林建议,银行可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机制,对网点暴露的普遍性问题快速响应,自上而下落实整改。 储户在面对银行的不合理规定时不应退让。云南恒志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洪提示,储户如遇银行在法规之外增设义务、层层设限等情况,可拨打银行客服或12378银行保险消费者投诉热线反映,督促银行履行应尽义务。 |
GMT+8, 2026-5-30 0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