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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开战”论醉与罪 4000多网友围观

2011-5-26 09:07

摘要: 一位是广西基层法院的刑庭法官,一位是四川大学刑法学的教授,两位本不相识,却因为“醉驾入刑”这一法律问题在网上展开“论战”。5月6日,魏东教授发表博文《“醉驾”入罪问题讨论》,5月14日,广西的许家华法官发表 ...

一位是广西基层法院的刑庭法官,一位是四川大学刑法学的教授,两位本不相识,却因为“醉驾入刑”这一法律问题在网上展开“论战”。5月6日,魏东教授发表博文《“醉驾”入罪问题讨论》,5月14日,广西的许家华法官发表博文《与四川大学魏东教授商榷——— 论“醉驾”入刑的几个问题》,5月21日魏东教授再发博文《再议醉驾入罪的标准和条件》……

“仗”是这么打起来的

博导发博文 法官要“商榷”

“醉驾入刑”近一月,争论不断。面对司法实践和法学理论界的各种声音,广西百色市右江区法院的刑庭法官许家华很忐忑。“我们法院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受理一件‘醉驾入刑’的案件,感觉没有经验。”许家华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只有两年时间,他坦言“自己是个新手,面对新罪名更多的就是在网上向专家学习”。

作为刑法学教授,今年4月29日,魏东应邀就《危险驾驶罪诠释与适用》为题,为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做讲座。5月6日,魏东教授将1.5万余字的演讲稿浓缩,整理成博文《“醉驾”入罪问题讨论》发表。“没想到会有人写论文跟我探讨,这是第一次。”魏东教授说。

写论文指名要与魏东教授探讨的正是许家华。在“法律博客”上看到魏东教授的博文后,5月14日许家华在博客内发表博文,就“醉驾入刑”问题指名与魏东教授商榷,“我不认识魏老师,就是觉得有些问题在司法实务操作方面还可以探讨。”

广西基层法官与川大刑法博导持续半月的“隔空”论战,引得近4000法律人围观、呐喊,也成为5月“法律博客”中最盛大的论战。

他们争的是这些问题

“醉”与“非醉”的因人而异?

魏东教授认为,“醉酒”的司法认定上应当坚持单一的量化标准。在我国行政法规只设立了一般人醉酒标准时,应以刑法所确认的行政法规的标准为据。

许家华法官则认为,“醉”与“非醉”并非仅仅依靠检测酒精含量所能鉴定的,还应对行为人被检测时的意志状态和行为人驾驶机动车的时速、控制能力等进行综合考量。有人喝一杯酒就醉,有人喝一箱酒才醉。

“因公醉驾”可无罪处理?

魏东教授认为,所谓因公醉驾是指警方及其他国家机关或者公益机构的公务员等特殊人员出于公务或者公益原因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情形。对这类行为,魏东教授认为一律定罪处罚可能有失妥当,但确实只能针对一些特殊的情况才能作无罪处理,如警察追逃、急救病危病人等。

许家华法官对此问题的看法有所不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法治社会一项最基本的原则,公务员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其属性必然要求其模范地遵守刑法规定。

魏东教授再次回应许家华法官的观点,认为因公醉驾并非是对“公务员”或者其他特殊人群搞特殊,而是基于刑法第13条的解释和举例,适用时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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