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要求“限期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 “目前电动自行车产业变幻莫测难以应对,生产企业和相关协会的压力都非常大。”针对日前四部委联合下文要求限期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主任陆金龙昨天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们已向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等上级协会递交了报告,反映企业的合理化诉求;同时希望对待电动自行车这种交通工具应该‘宽容’一点,政策实施也应该采取‘软着陆’的方式。” 据悉,国家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四部委在日前联合下文,要求整改电动自行车产业,限期淘汰在用“超标”车。四部委联合发文指出,近年来,大量“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要求各省按现有法规及GB17761标准制定整改规范,时速达30km/h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将被划为电动摩托车范围,同时将大幅度提高产业准入门槛。据悉,继四部委的文件发布后,目前国内各省市电动自行车均停止发放车牌。 “我们在报告中表示的诉求主要有3个方面。”陆金龙表示,首先,我们呼吁电动车的新国标加快修订、尽快出台,目前行业所使用的国标还是12年前制定的,已经严重滞后了;此外,我们呼吁四部委所实施的“要求”要“软着陆”,要考虑到国内电动自行车1.2亿辆的保有量,而且是自行车之外的最大的民生交通工具,因此能否采取自然淘汰的方式,而不是现在的“限期淘汰”。“最后,我们呼吁能否给有条件、有实力的电动车生产企业发放电动摩托车的生产牌照,让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和谐发展。” |
GMT+8, 2025-5-2 0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