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人事总监自陷“合规陷阱”:未签合同+违规招聘未成年,辞退反被仲裁?——兰州白银律所推荐
作为企业用工管理的“守门人”,人事总监本应是公司合规用工的第一责任人,熟知劳动法律法规、把控用工风险。但近期,某企业却遭遇了一起离谱又棘手的劳动纠纷——聘请的人事总监,不仅未与公司签订自己的劳动合同,还隐瞒公司、篡改简历招聘未成年员工,公司发现后依法辞退该总监,反倒被其提起劳动仲裁,陷入被动局面。
这起案例并非个例,背后折射出的企业用工合规漏洞,值得所有企业尤其是HR管理者警醒。今天,我们就结合这起真实纠纷,拆解其中的法律风险,聊聊企业该如何规避此类“监守自盗”的用工坑。
案件回顾:人事总监“知法犯法”,企业辞退反被仲裁
某公司为规范人事管理、提升用工效率,重金聘请了一位自称“拥有10年人事管理经验”的人事总监李某,负责公司招聘、劳动合同管理、员工关系等全流程人事工作。
李某入职后,迅速推进各项人事工作,却始终未主动提及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行政负责人多次提醒,均被其以“人事流程正在优化”“自身合同需走特殊审批”为由拖延。与此同时,李某主导招聘期间,通过篡改候选人简历(隐瞒候选人实际年龄),成功招聘一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员工王某,安排其在公司行政岗位任职,且未向公司报备王某的真实年龄及相关情况。
半个月后,公司在例行员工信息核查时,意外发现王某的真实年龄,确认其为未成年,且李某存在篡改简历、违规招聘的行为;同时,再次核查李某的用工情况,发现其入职3个月仍未签订劳动合同,遂立即作出辞退李某的决定,并要求其配合处理王某的离职及安置事宜。
令人意外的是,李某被辞退后,非但未认识到自身过错,反而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主张公司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同时认为公司系违法辞退,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一边是人事总监“知法犯法”,违规操作给公司带来合规风险;一边是企业辞退违规员工,却面临仲裁索赔,这场纠纷让企业陷入两难——明明是李某的过错,公司为何会陷入被动?
法律拆解:这3个核心问题,企业必看!
结合本案及《劳动合同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我们拆解3个关键法律要点,帮企业理清思路、规避风险。
1. 人事总监未签自身劳动合同,公司需支付双倍工资吗?
答案是:大概率需要,但企业可主张减轻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这一规定适用于所有劳动者,包括人事总监、高管等核心岗位人员,不因岗位特殊而免除企业的法定义务。
但本案中,李某作为人事总监,其核心工作职责之一就是负责公司劳动合同的签订、管理工作,自身未签劳动合同,其主观上存在明显过错——要么是故意拖延,要么是失职遗漏。因此,企业在仲裁中可提交证据(如提醒签订合同的聊天记录、李某的岗位职责说明等),主张李某对未签合同存在过错,请求仲裁委酌情减轻或免除部分双倍工资责任,法院/仲裁委通常会结合过错程度予以考量。
2. 篡改简历招聘未成年,企业与人事总监各担什么责任?
首先明确:招聘未成年员工(未满16周岁)属于违法行为,《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明确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违者将面临行政处罚(罚款、责令整改等),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中,李某隐瞒公司、篡改简历招聘未成年,责任划分如下:
① 企业责任:作为用工主体,企业对员工招聘具有审核义务,虽李某系故意隐瞒,但企业未严格核查候选人简历真实性、未核实员工年龄,存在管理失职,需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任(如被劳动部门罚款)。
② 李某个人责任:李某作为人事总监,明知招聘未成年违法,仍篡改简历、隐瞒事实,属于故意违规,企业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依法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若企业因招聘未成年被处罚,可向李某追偿相应损失。
3. 公司辞退李某,属于违法解除吗?
答案是:不属于违法解除,企业无需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本案中,李某存在两项严重违规行为:一是作为人事总监,未履行岗位职责,自身未签劳动合同,且故意拖延,给企业带来劳动仲裁风险;二是隐瞒事实、篡改简历招聘未成年,违反法律规定及公司招聘制度,给企业带来行政处罚风险和声誉损失,已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因此,公司依法辞退李某,符合法律规定,无需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
企业警示:3个用工合规要点,避免重蹈覆辙
这起纠纷的核心,是企业对核心岗位人员的用工管理存在漏洞,人事总监“监守自盗”,最终导致企业陷入仲裁困境。结合本案,给所有企业提3个关键警示,守住用工合规底线。
警示1:核心岗位用工,更要规范流程,杜绝“例外”
人事、财务、高管等核心岗位,掌握着企业的用工、财务等核心信息,其自身的用工流程更要严格规范。无论是人事总监还是其他高管,入职后必须在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薪资待遇、违约责任等,避免出现“自己管自己,流程悬空”的情况;可指定专人(如行政负责人、法务)监督核心岗位劳动合同的签订,避免出现拖延、遗漏。
警示2:招聘环节严把关,杜绝违规招聘
企业招聘时,必须严格核查候选人的身份信息、简历真实性,重点核实年龄(避免招聘未成年)、学历、工作经历等核心信息,可要求候选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学历证明等材料,必要时进行背景调查;同时,明确招聘人员的责任,若因招聘人员故意隐瞒、篡改信息导致违规招聘,需追究其个人责任,明确追偿机制。
警示3:完善规章制度,明确违规责任
企业需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招聘制度、奖惩制度等,明确员工(尤其是人事岗位)的岗位职责、违规情形及处罚标准,如明确“篡改简历、违规招聘”“未履行劳动合同管理职责”属于严重违规,企业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将规章制度向员工公示(如员工签字确认、内部培训、公示栏张贴等),确保员工知晓,避免后续出现“不知晓规章制度”的抗辩。
最后想说
人事总监本应是企业用工合规的“守护者”,却因自身的侥幸心理和失职行为,沦为“合规破坏者”,不仅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也断送了自己的职业前途。
用工合规无小事,尤其是核心岗位的用工管理,更是容不得半点疏忽。企业唯有完善制度、规范流程、严格把关,才能避免此类“监守自盗”的纠纷,守住用工合规底线;而作为职场人,无论身处何种岗位,都应坚守职业底线,敬畏法律,否则终将自食恶果。
若你的企业正面临劳动仲裁、用工合规等相关问题,可随时咨询专业律师,规避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