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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公 告

2022-11-19 10:37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及相关规范要求,为确保交通安全与畅通,义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近期新改造、升级一批交通违法行为采集设备,用于采集机动车不按交通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及相关规范要求,为确保交通安全与畅通,义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近期新改造、升级一批交通违法行为采集设备,用于采集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机动车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等违法行为,现向社会公告。采集点位:城中路车站路(电子警察),南山路南山公园路段(违停),工人西路81号(通惠门路路口)(违停),戚继光路察院厅路(不礼让行人),G351苏福路(电子警察),四海大道铜山路(电子警察),江北路佛堂实验幼儿园(不礼让行人)。公告五日后,上述路段的监控采集设备开始工作。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

义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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