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1月9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浙江大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资本的股东会决议》,公司决定将注册资本自目前的3536万元人民币增加一倍至7072万元人民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原大德药业集团的在册股东或委托投资人可按原持有大德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额认购公司新增资本,认购价格为每1元新增注册资本对应价格为2元人民币。 2.全体在册股东或委托投资人必须以货币形式入资;入资资金为自有资金,且来源真实、合法。 3.入资账户户名:浙江大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义乌支行;账号:1208020009021006036 请注意:收款人账号、户名、汇款金额必须正确;汇款人账号、户名应为股东或委托投资人本人;汇款用途填写“浙江大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增资入资款”,汇款单备注栏中应注明股份认购股东或委托投资人姓名和认购数量;汇款相关手续费由认购股东或委托投资人自理,不得在股东或委托投资人认购资金内扣除。 4.请有意认购新增资本的原大德药业集团在册股东或委托投资人,务必于2023年3月2日下午16:00前,携带原委托投资协议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汇款底单复印件等材料,前往浙江大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确认增资事宜。 5.对于出资认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视为股东或委托投资人放弃认购: (1)股东或委托投资人明确放弃认购的; (2)2023年3月2日下午16:00前,股东或委托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前往浙江大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办理增资确认手续的; (3)2023年3月2日下午16:00前,股东或委托投资人未按本公告的要求缴纳认购资金的; (4)公司收到的股东或委托投资人的汇款底单填写有误,且在2023年3月2日下午16:00前认购资金也未到账,同时无法通过股东或委托投资人所留联系方式与之联系的。 6.凡符合本公告第5条任一款的情形,均视为该股东或委托投资人放弃认购新增资本,股东或委托投资人放弃认购的新增资本,一律由控股股东大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认购。 7.因宏观形势和外部环境变化,大德公司未来经营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一定风险,请谨慎选择入股权利。 8.股东或委托投资人汇入的资金可认购的新增资本与其所持出资确认的可认购新增资本不一致的,以最小可认购的新增资本为准。 9.公司于2023年2月2日至6日在《义乌商报》发布本公告,请公司股东或委托投资人相互转告。 浙江大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日 |
GMT+8, 2025-5-14 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