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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乌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2-20 08:57

摘要: 2023年2月1日在义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义乌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义乌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 ...
2023年2月1日在义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义乌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义乌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全力打好稳进提质、除险保安、塑造变革组合拳,以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高效有力的财政保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2.90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7%,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13.9%,按自然口径计算增长4.2%。其中税收收入126.9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比重95.5%,位列金华各县市第一。税收主要收入科目完成情况如下:(1)增值税32.87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34.7%,自然口径增长3.7%,剔除免抵调库因素后下降1.6%;(2)企业所得税25.65亿元,增长38.4%,除入库时间性因素外,主要为本年部分房地产项目集中交付后确认收入;(3)个人所得税4.87亿元,增长11.2%,主要是投资分红所得税收、股权转让所得增长较大;(4)其他各税63.58亿元,下降8.7%,其中契税入库20.48亿元,下降23.5%;土地增值税入库16.26亿元,下降18.0%,主要受房地产市场低迷影响;房产税入库9.81亿元,增长36.9%,主要是因疫情影响,2021年全年满足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四大行业自用部分免征房土两税,同期基数较低,而2022年一季度全免、二季度减半、下半年无优惠政策。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收入科目完成情况如下图: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9.6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4%,增长3.5%;民生支出122.2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76.5%。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3.39亿元,下降0.4%;教育支出36.54亿元,增长6.4%,主要是新增安排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专项经费0.59亿元;科学技术支出8.26亿元,增长15.0%,主要是技术改造扶持资金增支0.84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2亿元,下降16.0%,主要是受疫情影响,文保点修缮、义乌国际马拉松等项目未如预期推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0亿元,增长10.7%,主要是稳就业增加财政投入;卫生健康支出18.89亿元,增长82.3%,主要是新冠疫情防控相关的重点群体核酸检测、酒店专班等费用增支8.1亿元;节能环保支出1.45亿元,下降52.9%,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支出减少;城乡社区支出13.59亿元,增长36.1%,主要是自贸区超收分成增加;农林水支出9.47亿元,下降29.4%,主要是双江湖水利枢纽建设上级补助减少4.0亿元;住房保障支出1.99亿元,增长72.6%,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民生支出科目完成情况如下图: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3122万元,较上年减少347万元,下降10.0%。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2万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主要是受国(境)外疫情影响减少因公出国(境);(2)公务接待费357万元,比上年减少245万元,主要是贯彻厉行节约及受疫情形势影响,公务接待活动支出减少;(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763万元,较上年减少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843万元,较上年减少141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控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费1920万元,比上年增加42万元,主要由于油价上涨及车辆老化等因素,车辆运维成本增加。

3.收支平衡情况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132.90亿元,加上预计转移性收入129.79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4.8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7.54亿元、上年结转2.86亿元、调入资金69.92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4.60亿元),收入合计262.69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159.69亿元,加上预计转移性支出103.0亿元(其中上解上级支出40.5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3.90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46亿元、结转下年2.85亿元、援助其他地区0.23亿元),支出合计262.69亿元。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63.6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5.0%,下降64.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57.50亿元,下降62.8%。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341.0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0%,下降50.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45.62亿元,下降60.7%。

3.收支平衡情况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263.64亿元,加上预计转移性收入171.75亿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0.55亿元、上年结转64.55亿元、调入资金60.53亿元、债务转贷收入46.12亿元),收入合计435.39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341.04亿元,加上预计转移性支出94.35亿元(其中调出资金10.50亿元、结转下年72.7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0.87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23亿元),支出合计435.39亿元。收支相抵,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4.7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2%,增长31.7%,主要由于市属国有企业利润增加。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支出4.6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8%,增长28.8%,主要用于国资公司注资。

3.收支平衡情况

2022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4.75亿元,加上预计转移性收入3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4万元、上年结转16万元),收入合计4.75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支出4.64亿元,加上调出资金0.11亿元,支出合计4.75亿元。收支相抵,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8.9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6%,下降50.4%。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85亿元,增长4.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24亿元,增长4.6%;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18亿元,增长51.7%,主要是2022年1月仍受减免政策影响基数较低,同时今年参保人数及缴费基数大幅增长;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38亿元,增长18.4%,主要是参保人数及缴费基数增长较快;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试点基金收入0.44亿元,增长48.7%,主要是农商行养老衔接补缴保费一次性因素带动所致;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收入2.55亿元,下降13.6%,主要是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废止后新被征地农民不再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缴费收入大幅减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收入5.59亿元,增长100.9%,主要是收到被征地农民待遇补足财政补助资金2.87亿元;土地流转农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0.39亿元,增长41.8%,主要是利息收入较大叠加保费收入增长较快;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08亿元,增长34.9%,主要是缴费基数提高;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收入1.55亿元,增长7.4%;社保风险准备金收入20.49亿元,下降72.8%,主要是今年土地出让行情较上年大幅回落,同时计提比例由10%下调为5%;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收入0.21亿元;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资金0.01亿元,增长10.7%。主要收入科目完成情况如下图: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6.7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6%,增长17.1%。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13亿元,增长2.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62亿元,增长7.8%;工伤保险基金支出0.92亿元,增长7.7%;失业保险基金支出3.54亿元,增长307.0%,主要是今年新增实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及一次性扩岗补助1.56亿元,稳岗补贴支出提标扩围支出1.06亿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试点基金支出0.41亿元,下降12.5%,主要是制度内原享受养老金待遇人员均已衔接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支出2.41亿元,下降8.2%;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支出4.48亿元,增长98.5%,主要是享受过渡期专项生活补助及生活补贴人数快速增长,被征地农民待遇补差支出增多;土地流转农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0.30亿元,增长8.7%;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70亿元,下降4.8%;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出0.72亿元,增长24.0%,主要是人口老龄化趋势下失能人员增多及政策知晓多提高申请待遇人员增加;社保风险准备金支出21.99亿元,增长5.6%;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支出0.18亿元;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资金支出0.38亿元,增长45.8%,主要是助企纾困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主要支出科目完成情况如下图:

3.滚存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底,社保基金滚存结余190.37亿元。2022年,社保基金收入48.96亿元,支出46.78亿元,社保基金当年收支结余2.18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社保风险准备金、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资金当年收支已不平衡,缺口3.41亿元,通过动用历年结余予以安排。2022年滚存结余192.55亿元。

(五)财政专户收支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财政专户收入8.0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2.9%,下降85.2%,主要是落实审计整改要求,暂停计提征地调节金、绿化专项资金和促发展专项资金。加上上年结转78.30亿元,收入合计86.38亿元。全市财政专户支出20.9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2%,下降67.0%,主要是将财政专户三项计提资金结余交回金库,收回财政专户安排的支出预算。同时,调出专户资金结余57.0亿元,其中:绿化专项资金47.55亿元,征地调节金9.42亿元,促发展专项资金0.03亿元。收支相抵,全市财政专户滚存结余8.40亿元。

财政专户支出重点用于:人才住房保障、集聚建设项目等各类扶持政策兑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土地流转农民养老保险等各类社保基金财政补助;教育系统、工商学院、殡仪馆等列收列支单位支出;生物药品支出、征地费专项支出、慈善资金支出、粮食风险基金支出等列收列支专项支出。

(六)地方政府债务执行情况

2021年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99.6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74.50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25.15亿元。2022年共向上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70.72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0亿元、新增专项债券35.42亿元、再融资债券34.30亿元;按期偿还本金34.76亿元,支付利息6.89亿元。

截至2022年底,我市政府债务余额235.6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75.20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60.41亿元。预计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2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35.6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75.20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60.41亿元。

(七)政府投资项目执行情况

2022年,市财政共安排政府投资项目预算78.0亿元,实际支出75.20亿元,执行率96.4%,主要包含债券资金项目36.42亿元、回迁房项目18.46亿元、高架站房工程4.04亿元,G235改建工程项目1.62亿元及其他项目14.66亿元。

(八)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情况

2022年,我市组织部门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重点选取134个项目实施绩效抽评,覆盖40个部门72个单位,涉及财政资金6.1亿元。对涵盖商贸、卫生、水务、专项债券等多个重点领域的12个政策(项目)实施重点评价,涉及项目资金13.42亿元。推进部门整体绩效预算改革,获评省财政厅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试点优秀案例。抽选交通局、市场监管局等5个部门开展部门整体绩效重点评价,涉及资金38.19亿元,发现问题71个,提出整改意见44条。所有镇街(平台)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自评全覆盖,在全面自评基础上,选择苏溪镇、稠城街道等5个镇街开展重点评价,至此实现14个镇街财政重点评价全覆盖,有效促进乡镇财政规范管理。所有评价报告反馈单位并抄送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同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充分应用于2023年预算安排和年度部门考绩。

(九)2022年主要工作成效

1.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服务全市开放大局。完善市镇财政分成体制。按照加大基本财力保障、完善收入分成机制、强化专项激励引导、开展土地互助补偿等原则,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制度设计,为城乡协调发展提供财政制度保障。全力支持国贸改革。积极争取进口日用消费品正面清单管理试点,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调整建议被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采纳。重点围绕开放型经济、进口贸易发展、技能人才和高校毕业生招引等政策及完善自贸区各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2.全面支持企业纾困发展,助推经济提质提效。用足减税降费政策。联合义乌市税务局建立会商制度,靠前留足资金,坚决快速将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确保政策及早惠及广大市场主体,确保不因资金问题影响退税进度。加快推进国有房屋减租工作,累计减免303户经营户2732万元租金。用实惠企政策包。在总体财力减收增支背景下,主动服务部门,全年共出台财政支持类政策179条,并统筹一切可用资金,保障各类惠企政策落地生效。迭代升级“一网通服”政策直达平台。指导各部门降低政策审核门槛,简化政策兑现程序,颗粒化拆解政策事项287项,实现106项颗粒政策可无感兑付,相关做法作为11个典型案例之一在全省财政系统推广。

3.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助力城市能级提升。积极争取上级支持。2022年度获新增专项债券额度35.42亿元,额度居金华市各县市区第一。已完成专项债项目储备114个,资金需求452亿元,总金额居金华第一。服务城市有机更新。全年安排棚改购买服务、回迁房建设及土地收储等各类有机更新项目资金共计超104亿元。其中,有机更新棚改购买服务项目资金56.80亿元;土地收储资金40.69亿元;石桥头、建设二村、湖大塘05及凤凰山区块等有机更新项目资本金7.0亿元。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按项目轻重缓急,保障落实双江水利枢纽、铁路高架站房、G235改建、宗泽路改造、综合交通枢纽北广场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资金,拨付义乌市双江水利枢纽工程6.50亿元、铁路高架站房项目建设及运能损失费4.12亿元、金义东轨道交通及配套工程3.24亿元、义甬舟大通道福田物流园区综合配套基础设施工程2.0亿元、G235龙回至祥贝段改建工程项目资金1.32亿元。有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全年拨付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9.47亿元,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超7%。积极保障城乡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全年安排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补助4250万元,拨付农村综合改革奖补资金4245万元。

4.高质量开展共同富裕实践,推动民生提优提质。全年拨付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122.20亿元,占比达76.5%。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优质共享。29部门联合出台《义乌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对11个基本公共服务领域99个项目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要素;印发《义乌市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管理暂行办法》,谋划与经济发展阶段和财力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确定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坚持教育优先。全年拨付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36.54亿元,支持推进教育现代化。适时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对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增加公用经费100元/生·年。高效完成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全面落实政府举办义务教育主体责任。 坚持医疗惠民。加大医疗卫生事业投入,推动“三免三惠”健康行动扎实落地。加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保障力度,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筹资环节财政补助标准及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资助参保标准,切实提升全市医疗保障水平。 探索支持生育养育财政政策。优化财政政策供给,全链条贯穿提升婴幼儿医疗、保健、养育服务,塑造普惠生育养育新场景,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政策事前绩效评估,印发《义乌市社区普惠托育机构建设及运行补助办法》。相关做法在全省财政局长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中国财经报》刊登义乌探索育儿友好型社会建设的署名文章。开展“浙里捐赠”义乌试点工作。助推市慈善总会、市红十字会入驻“浙里捐赠”应用,高水平打造数字改革样板。

5.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牢牢守住安全底线。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完善疫情防控财政保障政策,大幅增加资金投入,确保不因资金问题影响防疫效果。严控三保支出风险。始终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优先支出顺序,定期监测“三保”运行情况,严防资金支付风险。维护国资大盘稳定。根据全市大局和国资发展需要,支持国企降低资产负债率,助力提升持续经营能力。

各位代表,在看到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2023年财政收支平衡矛盾愈发突出,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考验。收入端,存在不确定性。一是宏观经济形势不确定性大,疫情冲击影响尚未消散,房地产行业短期难以复苏,一般公共预算及土地出让收入形势不容乐观;二是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加码,短期税收收入受到影响;三是2022年大规模留抵退税后,预计2023年企业税收会有一定程度贡献;四是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下,疫情防控平稳转段,若经济循环顺畅,可释放潜在增速因素。支出端,保障压力巨大。全市“三保”、政策扶持等支出居高不下,全市支出需求远超财力可能,同时今年中央经济会议将稳增长放在“三稳”工作首要位置,对财政政策提出“加力提效”的要求,2023年要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为经济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二、2023年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2023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市委十五届三次全会等会议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忠实践行“八八战略”,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聚焦聚力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服务全市发展规划战略大局,为高质量高水平建设世界小商品之都,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义乌篇章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二)2023年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收入预算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预期143.53亿元,增长8.0%。加上预计转移性收入67.16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4.8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1.91亿元、上年结转2.85亿元、调入资金37.53亿元),收入合计210.69亿元。主要收入科目预期情况如下图:

(2)支出预算

2023年,拟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167.26亿元(其中年初预算165.40亿元、上年结转1.86亿元),剔除2022年新增一般债券支出因素后,同口径增长5.4%。加上预计转移性支出43.43亿元(其中上解上级支出43.20亿元,援助其他地区0.23亿元),支出合计210.69亿元。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年初预算按项目分类:基本支出68.53亿元,主要用于维持单位运转的人员、公用和车辆经费等;项目支出98.73亿元,主要用于财政扶持政策兑现、城市运维、民生保障等领域。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3.19亿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4.06亿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31.19亿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9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按功能分类情况:民生支出123.3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73.8%,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3.69亿元,增长2.3%;教育支出36.74亿元,增长0.5%;科学技术支出9.56亿元,增长15.7%,主要是继续加大科技领域投入;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3亿元,增长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2亿元,增长30.0%;卫生健康支出14.71亿元,下降22.1%,主要由于疫情防控支出减少;节能环保支出1.45亿元,与2022年持平;城乡社区支出12.60亿元,下降7.3%;农林水支出9.57亿元,增长1.1%;住房保障支出1.72亿元,下降13.7%,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减少0.24亿元。民生支出科目安排情况如下图:

(下转第六版)

(上接第五版)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2023年全市拟安排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4140万元,下降0.2%,(1)因公出国(境)费252万元,与上年持平;(2)公务接待费859万元,减少52万元;(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29万元,增加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经费9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29万元,较上年增加45万元,主要是上年年初预算部分车辆未精准编制到位及存在新增特种技术用车。

2.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收入预算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预期233.75亿元,下降11.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30.0亿元,下降10.7%;其他各项政府性基金收入3.75亿元。加上预计转移性收入73.18亿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0.36亿元、上年结转72.75亿元、调入资金0.07亿元),收入合计306.93亿元。

(2)支出预算

2023年,拟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246.11亿元(其中年初预算245.06亿元、上年结转1.05亿元),剔除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支出因素后,同口径下降19.5% ,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23.62亿元,债务付息支出6.53亿元,其他各项政府性基金支出15.96亿元。加上预计转移性支出60.82亿元(其中债务还本支出20.65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25亿元、结转下年39.92亿元),支出合计306.93亿元。收支相抵,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重点用于:镇街土地出让金补助、社保风险准备金等各项计提、城市有机更新项目支出、发展建设及部门续建项目支出、扶持政策补助、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债务还本付息等。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收入预算

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预期3748万元,下降92.1%,主要是预计市属国有企业利润减少;加上转移支付收入14万元,收入合计3762万元。

(2)支出预算

2023年,拟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762万元,主要为支持国资预留3748万元。

收支相抵,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收入预算

2023年,社保基金预算收入预期44.81亿元,下降8.5%,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期下降,从中计提的社保风险准备金减少。主要收入预期情况如下图:

(2)支出预算

2023年,拟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8.96亿元,增长4.7%。主要支出安排情况如下图:

(3)基金结余

截至2022年底,社保基金滚存结余192.55亿元。2023年,社保基金收入预期44.81亿元,拟安排支出48.96亿元,社保基金当年收支缺口4.15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统筹试点养老保险基金、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土地流转农民养老保险基金、社保风险准备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当年收支已不平衡,缺口7.69亿元,通过动用历年结余予以安排。2023年预计滚存结余188.40亿元。

5.财政专户收支安排情况

2023年,全市财政专户收入预期5.90亿元,拟安排支出7.34亿元,主要用于教育系统、工商学院、殡仪馆等列收列支单位支出及慈善基金、粮食风险金、列收列支管理等专项资金支出等。当年收支缺口1.44亿元,通过动用历年结余予以安排。2023年预计全市财政专户滚存结余6.96亿元。

6.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目前,我市未收到省财政厅提前下达的2023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后续待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数正式下达后,再编制调整预算草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7.政府投资项目安排情况

2023年,安排续建项目建设资金31.82亿元(包括高架站房2.0亿元、回迁房项目12.30亿元、其他项目17.52亿元),在确保全市续建工程有序推进的前提下,统筹安排新建政府投资项目预算4亿元,用于全市新上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

8.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2023年,上级财政部门提前下达我市的返还性及转移支付资金已按实际项目用途、支出科目及金额安排支出27.14亿元。

9.预算提前下达情况

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根据《预算法》相关规定,在2023年预算草案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已提前下达部门基本支出、上年结转及城市管理、政策兑现、社保基金补助等急需项目。

三、街道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浙江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和《中共义乌市委关于转发〈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试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各街道办事处在通过人大代表恳谈会等形式征求人大代表、街道居民议事组织员和其他有关方面意见基础上,科学编制2023年度预算草案,纳入市财政预算草案报告,提交市人代会审查。

四、2023年财政工作主要任务

2023年,我们将认真贯彻市委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有效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探索财政保障可持续发展路径。一是做好“生财”文章。加大财源培植力度,深挖增收潜力。加强税收征缴力度,确保应收尽收。合理有序推进土地出让,加大土地招商引资,稳住出让收入预期。充分发挥政府性基金引导撬动作用,吸引更多优质产业项目落地,放大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二是做好“聚财”文章。积极沟通汇报,准确把握上级政策导向和资金分配动向,争取更大资金资源支持,以政策红利最大化对冲经济下行带来的财政收支矛盾。加强明年新增专项债项目谋划储备,形成谋划一批、储备一批、争取一批的良好态势。三是做好“理财”文章。结合新一轮镇街(平台)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片区综合开发模式,完善项目决策机制,强化收支平衡理念,助推城市品质和城乡风貌进一步提升。

(二)谱写现代预算管理新篇章。一是持续优化政策体系。按照《义乌市级财政扶持政策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突出绩效优先原则,持之以恒动态清理优化政策,构建财政扶持政策全生命周期管理闭环机制。根据省级新一轮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框架,结合我市中心工作,明确新一轮大事要事,提升财为政服务能力。二是强化项目绩效管理。落实部门主体责任,夯实事前绩效评估机制,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和提请市委、市政府决策的必备要件。督促单位绩效评价问题整改落实,同时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部门考绩挂钩机制,推动部门绩效提升。三是切实守住风险底线。坚决兜牢“三保”底线,足额保障“三保”支出预算,确保“三保”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强化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加强社保基金风险管理,完善基金征缴机制,积极推进基金参保扩面,维护社保基金平稳运行。

(三)谋划财政投融资机制改革举措。一是充分撬动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主动服务对接部门,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依据准入原则和项目实际,积极推介优质项目,申请政策性贷款,降低融资成本。二是加强多方资本合作。在片区开发、城市有机更新等大体量项目建设中,引入社会资金,扩大融资范围。三是统筹资金合力。加强财政与国资统筹,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建立健全资产盘活工作机制,试点通过自用、共享、调剂、出租、处置等多种方式,扩大存量资产覆盖范围、提升资产盘活利用效率,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

(四)构建财政数字化改革场景。一是探索“财政大脑”拓展功能。在全省“财政大脑”推广应用中,加强与省、金华财政系统联动,并充分发挥义乌民营经济活跃、市场主体丰富、外贸市场发达等数据优势,在“财政大脑”推广的智能模块和应用上探索义乌特色的拓展功能,支撑系统跟踪研判、预测预警和决策支撑能力。二是全面推进数字化改革试点。巩固提升浙里报账、浙里捐赠和政府采购档案电子化等3项数字化改革场景试点,逐步实现部门多跨协同,扩大试点应用成果。三是迭代升级“一网通服”资金兑付系统。聚焦问题和需求导向,构造规范和标准统一的政策制定、拆解方式,建立可视化的政策分析和监督管理体系,通过多领域、多部门、多系统的数据共享治理,为政策制定、执行以及兑付提供支撑。

(五)绘制财政共同富裕图景。一是保基础。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扎实抓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注重对关键时点、困难人群的帮扶,兜实兜牢基本民生。二是优服务。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体系,探索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化管理,切实提升保障能力、均等化水平,推动教育、医疗、健康事业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三是促共富。围绕“扩中”“提低”改革、缩小城乡差距试点等领域,加快谋划更加精准、更有效益的财政政策,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四是抓落实。全面落实新一轮镇街(平台)财政管理体制。激发镇街(平台)财源谋划动力,科学合理分配财力,缩小区域、城乡发展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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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4-25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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