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义乌江灯光亮化工程(一期)EPC总承包项目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备案,经建设单位确认,现申请撤销本工程的资金监管(专户),同时请把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账号:33050167623500005748-002)和其他工程款专用账户(账号:33050167623500005748-003)内的剩余资金一并划拨至深圳市凯铭智慧建设科技有限公司账户(户名:深圳市凯铭智慧建设科技有限公司,账号:4425010001000000143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健世纪支行),请贵行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深圳市凯铭智慧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
GMT+8, 2025-5-14 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