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公安、消防救援、应急管理等多部门联合对上溪镇、大陈镇等镇街的燃气经营点开展瓶装燃气联合检查,并对餐饮企业和出租房的瓶装燃气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针对发现的灶具没有熄火保护装置、软管超过2米、减压阀不合格无过流保护装置等问题,检查组当即要求整改。 “单间出租房未对厨房进行隔离的不允许使用瓶装燃气。”市公安局防火指导大队杨敏峰说。 义乌消防提醒:出租房使用瓶装燃气要按照规定靠外墙设置,同时与建筑内其他部位之间要采用不燃烧体隔墙和密封门、窗分隔。燃气灶具与燃气管道的连接胶管,应采用耐油燃气专用胶管,长度不应大于2米,且要定期更换。 |
GMT+8, 2025-5-15 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