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网

 找回密码
 注册
义乌网 首页 其他新闻 查看内容

拆迁引发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可协调处理

2023-7-6 09:24

摘要: 案情介绍: 稠城街道义驾山社区地处市中心繁华地段,外来人口众多,催生了一大批二手房东从事房屋出租生意。随着稠城街道义驾山社区文化市场区块有机更新进入拆迁腾空阶段,租户与二手房东、二手房东与房东、租户与 ...

案情介绍:

稠城街道义驾山社区地处市中心繁华地段,外来人口众多,催生了一大批二手房东从事房屋出租生意。随着稠城街道义驾山社区文化市场区块有机更新进入拆迁腾空阶段,租户与二手房东、二手房东与房东、租户与房东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和拆迁赔偿矛盾纠纷层出不穷。

2023年2月8日,排查发现稠城街道文化市场区块房东和二手房东之间存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市司法局稠城司法所、稠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调查与处理:

房东付某某认为,房屋依据政府征收决定进行有机更新拆除,属于不可抗力因素,要求解除与二手房东苏某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并按照政府规定的时间限期腾空,否则要求二手房东苏某某赔偿由此造成的政府按照征收决定给予的拆迁腾空奖人民币100万元。

二手房东苏某某则认为,自2018年承租房东房屋后,其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对房屋进行改造、装潢,以单身公寓出租,至今已有五年,最后一次租赁合同约定房屋租赁期限到2025年1月31日止。要求房东赔偿改造、装潢和腾空拆装等费用共计人民币30万元。

调解员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申请诉求后,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双方签订的合同真实有效,矛盾纠纷争议的焦点在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费用补偿和确认房屋腾空时间上。经过调解员与有机更新指挥部咨询核实,并对双方当事人协商调解,提出补偿和搬迁腾空方案。双方最终达成一致,二手房东苏某某在政府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搬迁腾空房屋,房东付某某对由此造成的改造装潢费、搬迁拆装费、剩余的租金等损失费用给予相应的补偿。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六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义乌市国际商贸学校导游大赛举行  无人机田间地头显身手  电子秤集中检定  “万国美食厨神大赛”在福田火热开擂  用美食汇聚温情 下车门社区举办首届邻里节  

义乌网

GMT+8, 2025-5-15 09:5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