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应急管理局向全市出租房房东发出一封信,提醒大家及时对自己的出租房开展安全生产自查,重点查看是否存在非法储存危化品现象,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危化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近年来,全国危化品事故屡有发生,我市虽未发生危化品事故,但是出租房存储危化品现象仍有存在。 此前,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福田街道工人北路某地下室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处存放有甲醇与蓖麻油混合溶剂若干桶。现场勘查,该处房屋一楼为商铺,二至四层为住宅,周边均为居民区。当事人潜某因未能提供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涉嫌非法经营、储存危化品被立案调查。市人民法院以危险作业罪判处潜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一个月。从市应急管理局了解到,今年我市已查处相关案件19起,其中因非法储存危化品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就有11起。 “要么不出事,一出事往往就是大事。”在信中,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广大出租房房东,要充分认识到危化品的危险性,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到不在出租房内存储以下物品:油漆、胶水(部分油漆、胶水属于危化品);压缩气罐(部分压缩气体属于危化品);不明液体(危化品一般有刺鼻性气味);有危化品标识(如火焰、骷髅头、放射、感染、腐蚀)的物品。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如发现疑似非法存储危化品的行为,请及时向所在镇街应急管理中心或市应急管理局举报。 |
GMT+8, 2025-7-2 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