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义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出通知,决定从即日起至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本次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以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紧盯前期纳管的企业(场所),聚焦“九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商场市场、培训机构、出租房、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点、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加油站、宗教场所、社会福利机构、高层建筑、燃气储存点、电商物流园等重点领域,开展“起底式、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其间,我市将对下列突出问题开展全面整治:违规动火作业、堵塞消防通道、违规设置防盗窗、火灾报警装置未设置或不能正常使用、防火分隔不到位,以及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应急逃生演练未开展等,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镇街、村社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在2月8日前完成全覆盖排查,重点排查未纳管的“九小场所”、培训机构、出租房、经营性自建房、人员密集场所等,并将排查情况录入“141”基层智治综合应用。 作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包括场所在内的生产经营企业要主动作为,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在2月2日前完成隐患自查自纠。2月8日前,不停产(不停工)企业(场所)落实值班值守和应急救援力量;停产(停工)企业(场所)落实停工期间安全防范举措和值守人员。2月底前,常态化开展隐患自查,隐患动态清零。 在做好各类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全市各镇街、部门要聚焦“人人能自救、个个会逃生”目标,以应知应会为重点,全方位、多维度、精准化开展安全宣教活动,通过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五进”活动、持续深化百万员工大培训、常态化开展安全素养提升实战演练等举措,切实提升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营造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浓厚氛围。 |
GMT+8, 2024-9-18 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