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堂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线索,立案查处了一起通过雨水管网排放泥浆水的违法行为。
在佛堂镇盘塘溪附近的一处在建工地,执法队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工地利用抽水机将工地上未经沉淀的泥浆水抽出后,通过雨水管网排入盘塘溪中,截至被查获时已连续排放6小时。盘塘溪是吴溪的支流,这些泥浆水进入盘塘溪后很快又流入吴溪,泥浆水经过之处河水瞬间变浑,导致两条河道的水体受到污染。 执法队员表示,泥浆水直接或间接排入雨水管网、河道,会带来诸多危害。一方面,滞留在雨水管道内的泥浆会板结、硬化,严重的会导致城镇排水设施堵塞,增加城市内涝风险;另一方面,当大量泥浆排入河道,会导致河床抬高,过水断面减少,影响河道正常行洪排涝功能,同时会使河道水质恶化,影响水环境质量。 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规定,城镇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不得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违反本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以相应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GMT+8, 2024-10-9 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