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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 以旧换新补贴发放 最高500元

2024-10-21 08:44

摘要: 近日,市商务局发布《义乌市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对回交个人名下在省内上牌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带电池)报废注销并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消费者,按照新车购买价20%进行补贴,每位消费 ...
近日,市商务局发布《义乌市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对回交个人名下在省内上牌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带电池)报废注销并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消费者,按照新车购买价20%进行补贴,每位消费者都可享受一次最高500元的补贴。

首批参与此次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的商户有12家,分别位于福田街道、江东街道、北苑街道、城西街道、稠江街道、赤岸镇、佛堂镇、大陈镇8个镇街,活动持续至今年12月31日止(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即止)。

此次以旧换新补贴采用门店消费立减的方式,个人消费者持居民身份证、老旧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证明等材料向销售单位购买新电动自行车并及时办理新电动自行车牌照,认真填妥《义乌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登记表》,销售单位须向个人消费者开具抬头为个人消费者姓名的销售发票,发票开具地为义乌市,发票金额为“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活动补贴金额”。享受补贴的新电动自行车出现退货时,消费者自行支付的款项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不包含补贴资金;销售企业不得申报该笔补贴资金,已拨付的相应补贴资金需原路退还。

市商务局相关工作人员提醒,报废注销老旧电动自行车、购买新电动自行车并登记上牌须为同一个人,个人消费者须在活动期间在参加活动的商户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新电动自行车并及时办理新电动自行车牌照,购买日期以购置发票开具日期为准。同时,将老旧电动自行车交付销售单位进行报废时,须持有旧车行驶证(如有牌照,须一并提供),由销售单位核验后收取旧车并出具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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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5-5-10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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