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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盗用消防用水 一施工单位受查处

2024-12-18 08:58

摘要: 近日,市执法局苏溪大队执法队员巡查至苏福路时,发现有作业车辆正在抽取消防栓城市用水。 “你私自盗用消防用水的违法行为,我们已经进行拍照取证,请马上关闭消防栓阀门,配合我们的调查。”经执法队员询问后得知 ...
近日,市执法局苏溪大队执法队员巡查至苏福路时,发现有作业车辆正在抽取消防栓城市用水。

“你私自盗用消防用水的违法行为,我们已经进行拍照取证,请马上关闭消防栓阀门,配合我们的调查。”经执法队员询问后得知,当事人为苏溪镇辖区内某工地施工单位的一名驾驶员。由于该工地的供水水泵损坏,当事人便打起了盗用消防用水的“歪心思”。

执法队员当场制止了这一违法取水行为,并联系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和相应的施工单位负责人开展调查。经调查,该施工单位取用消防用水并未得到审批,且存在多次盗用消防用水的违法行为。为此,执法队员对该施工单位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同时责令相关车辆根据用水量补缴水费。

擅自开启消防栓等用水设施取水,不仅会造成水资源的浪费,影响附近区域的供水压力,还容易导致消防设施损坏,以致在火灾救援时无法正常使用。根据《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城市消防用水设施实行专用,除火警用水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如果从消防栓取水,需要经过城市供水企业同意,并报消防部门批准。

据悉,这是今年以来市执法局苏溪大队办理的第6起盗用或转供城市公共用水案件。执法队员提醒,擅自开启消防栓取水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希望广大群众自觉爱护公共消防设施,若发现违规动用消防栓取水要及时制止,并向执法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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