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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促交通违法行为扣留车辆驾驶员、车主限期接受处理公告

2024-12-26 08:56

摘要: 下列机动车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扣留涉案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义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于执勤执法、事故处 ...

下列机动车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扣留涉案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义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于执勤执法、事故处理工作中依法扣留的下列逾期未处理的涉案车辆予以公告,公告期三个月。请车辆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在公告期提供被扣留车辆的合法证明,补办的相应手续到相关单位接受处理,逾期仍未接受处理的,本大队将依法对相关车辆进行处置。

电话查询:85553110

义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佛堂中队

小型汽车:浙G3ZH80

后宅中队

小型汽车:浙GR23Q7

廿三里中队

小型汽车:浙G97D73

上溪中队

小型汽车:浙A666LW

摩托车:贵GT5692

三无(车身银色)强制编码

330782301321823

涉案车辆停车场

小型汽车:浙GR1D81 浙GDV1918

浙G22UT2 苏N552GN

摩托车:贵HPY244 浙G7990M

赣LC5208

电动摩托车:浙G510R2

苏溪中队

摩托车:赣E68K59

三无(车身蓝色)强制编码33078230132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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