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相关部门移交线索,对一起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当事人将面临高额的行政处罚。
此前,相关部门追查到北苑街道宗泽北路一地下室内存放着大量的烟花爆竹,而该处周边是人员密集的居民楼,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据调查,当事人廖某通过微信等网络手段,对接货源和客源,再通过物流等途径将产品售出。国家对烟花爆竹的销售实行许可制度,涉案人员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非法销售,其行为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涉嫌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经营。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随着春节的临近,烟花爆竹也进入销售旺季。执法部门提醒:请自觉遵守我市烟花爆竹“禁燃”相关规定,不违法燃放、销售烟花爆竹。 |
GMT+8, 2025-3-24 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