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金华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视频巡查时发现,G1512甬金高速往宁波方向义乌东下匝道上,一名行人正在行走,巡逻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处置。 在义乌东收费站出口,民警了解到,行人徐某搭乘朋友的车,从金华出发前往义乌,驾驶员图省事,将车开到义乌东互通主线的硬路肩上违法停车,让徐某下车步行下高速。民警通过回看公共视频,查询到一辆重型平板大货车在硬路肩违法停车,待徐某下车后继续行驶。随后,民警联系到重型平板大货车驾驶员陆某,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对其未按规定在路肩上停车的违法行为罚款200元。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高速公路行车时,除交通事故、车辆故障或者高速公路管理作业等必须行驶、停车的情况外,不得在路肩上行驶或者停车,严禁在高速公路上违停上下客。 |
GMT+8, 2025-5-9 1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