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群众向佛堂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举报称,在市再生资源利用中心附近发现一处违规倾倒的生活垃圾。获悉情况后,执法队员迅速响应,第一时间调取周边监控系统,很快锁定了涉事车辆及当事人。 经查,当事人郎某是一名“00后”小伙,其通过货运平台接单,负责处置一车生活垃圾。郎某承认,自己因一时未找到合适的处置点,为图方便,在途经市再生资源利用中心时,便趁着夜色将垃圾倾倒于路边。从现场情况来看,倾倒物有塑料瓶、纸板纸盒等可回收物,也有塑料袋、泡沫等其他垃圾,占地面积约3平方米,不仅影响市容,还存在环境污染隐患。 “我知道这是不对的,但是心存侥幸,想着天这么黑应该不会被查到。”郎某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执法队员依法责令其清理现场,恢复原状,并对其立案查处。目前,郎某已按要求完成清理工作。 |
GMT+8, 2025-9-11 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