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中心医院建于1910年,是浙江中西部地区集医疗预防、科研、教学、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浙江省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基地,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依托单位,国家级爱婴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含助产)专业技术人员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基本条件:热爱护理事业,具有良好的沟通技巧、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精神,身体健康,能胜任临床护理工作; 2、学历、专业要求: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护理大专及以上学历,且目前具有护理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在浙江省内三级医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1周年及以上(计算至 3、年龄:30周岁以下( 4、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地点:2011年5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在金华市人才市场(丹溪路1195号)二楼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时携带毕业证书、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简历,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3、报名时收取报名考务费40元。 三、考试: 考试采用百分制,分笔试(专业知识科目)、实践技能考试、面试。其中专业知识科目50%、实践技能考试20%、面试30%记入总成绩。 专业知识科目考试范围为:护理专业知识。 1、笔试: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及以上进入笔试,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笔试时间为2011年 6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实践技能考试、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实践技能考试和面试人员,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可在金华人才网(http://www.jhrcsc.com)上查询。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若出现放弃录用资格情况,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体检和考核合格者,在本单位网站WWW.jhzxyy.com.cn公示七个工作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并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劳动合同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或社会保险缴费手册原件。 联系电话:0579-82552812(护理部)
金华市中心医院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
GMT+8, 2025-5-1 1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