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网

 找回密码
 注册
义乌网 首页 亲子 新生儿(0-1月) 查看内容

哪些情况不宜母乳喂养?

2014-8-17 15:05

摘要:   ▲凡乳母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患有严重疾病应停止哺乳,如慢性肾炎、严重糖尿病、恶性肿瘤、精神病、癫痫或心功能不全等。  ▲乙型肝炎的母婴传播主要发生在临产或分娩时,是通过胎盘或血液传递的,因此乙型 ...

  ▲凡乳母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患有严重疾病应停止哺乳,如慢性肾炎、严重糖尿病、恶性肿瘤、精神病、癫痫或心功能不全等。
  ▲乙型肝炎的母婴传播主要发生在临产或分娩时,是通过胎盘或血液传递的,因此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并非哺乳的禁忌征。
  ▲临床数据显示,约有96%的孕产妇被查出有巨细胞病毒(CMV)抗体-IgG阳性,即曾经感染过CMV。约13%的母亲初乳和乳汁中有病毒排出。所以,如果乳母检查出CMV为阳性,就有可能通过母乳将其传染给婴儿,同时也会传输特异性CMV抗体。不过,根据科学家20多年来的观察和研究,还没有足月儿由于从母乳中感染巨细胞病毒而显现病症。乳母只要不是在急性感染期,即只要CMV-IgM阴性,就可以母乳喂养。即使对含有CMV病毒的母乳也可用冷冻或巴氏消毒后喂养。我个人主张对健康足月新生儿继续母乳喂养。
  ▲乳母感染结核病,无临床症状时可继续哺乳。乳母患急性传染病时,可将乳汁挤出,经消毒后哺乳。
注:本站部分内容为网友上传,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本站,本站会在第一时间将信息删除!
近期专题
兴业社区举办财商体验营活动 我市第八届幼少儿舞蹈比赛落幕 “微服务”打造居民“幸福圈”  稠江街道社区创投“总动员”激发基层治理新活力 抓好隐患排查不松懈 拧紧暑期交通安全弦 市水务集团分布式光伏储能项目投用

义乌网

GMT+8, 2025-7-4 23:06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