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本报新闻热线15057912345接到徐先生报料:“今天上午,义北接连发生3起交通事故,都是机动车起步调头时与后边同向行驶的电瓶车发生碰撞。”
记者核实报道:当日上午9点多钟,驾驶柳州五菱小货车的周某,从八里桥头往杜门方向行驶,行至大陈镇八(八里桥头)坑(诸暨坑西)线楂林一村地段时,看见马路对面有家银行,就将车停在路边,跑去取款。9点50分,周某取完款启动车辆后马上调头,没想到出事了。原来周某驾驶车辆起步向左转时,后边同向行驶的一辆二轮电瓶车刚好抵达,两车相撞。据周某说,电瓶车倒地后,驾驶人陈某某左脚擦破了皮,右腿被电瓶车压住。
10点45分,蒋某在苏溪教工路38号地段驾驶一辆黑色宝马车起步调头时,与后边同向行驶的一辆二轮电瓶车相撞,坐在电瓶车上的张女士受轻微伤。
中午12时,邵某在苏溪镇人民南路148号地段办完事后,启动原本靠右停放的一辆黑色越野车,没想到刚起步调头,就与后边同向行驶的一辆二轮电瓶车发生碰撞,导致骑车人傅女士受轻微伤。
交警提醒:车辆起步前,司机必须察看车辆四周有无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起步或调头,确保安全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