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陈女士所说的健身房此前为吸引人流,确实开展了充50抵1000元的优惠活动,但活动期限为9月2日之前。陈女士在8月底预存50元,健身房给陈女士一张手写卡作为凭证,但卡片上未注明使用期限。 “当时已口头告知,且宣传海报上也已注明,顾客未在规定期限办理也不能怪我们,而且我们已提出50元抵500元并赠送3张饮品券的解决方案,顾客不接受。我觉得50元属于定金形式,当然不能退。”该健身房杨经理说。但对此,陈女士表示她对使用期限毫不知情。 苏溪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认为,健身房未在卡片凭证上注明截止日期确有不当之处,且50元属于定金形式的说法也不合法,但不存在提供虚假信息及其他不法行为。经调解,健身房同意退还50元预存金额。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参加健身房优惠活动一定要充分了解活动内容、使用期限、使用条件等,选择相对比较规范的健身房,至少要看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设施服务是否完善等。 |
GMT+8, 2024-4-23 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