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网

 找回密码
 注册
义乌网 首页 义乌新闻 查看内容

义乌市警方查处多起涉疫违法案件

2022-5-4 08:36

摘要: 昨日下午,记者从义乌市公安局获悉,警方查处了多起涉疫违法案件。 5月2日,胡某某(女,49岁)、陈某某(女,50岁)、李某某(女,47岁)3人在明知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情况下,擅自破坏防疫设施并翻越,后被警方查获 ...
昨日下午,记者从义乌市公安局获悉,警方查处了多起涉疫违法案件。

5月2日,胡某某(女,49岁)、陈某某(女,50岁)、李某某(女,47岁)3人在明知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情况下,擅自破坏防疫设施并翻越,后被警方查获。目前,胡某某、陈某某、李某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5月1日,警方在工作中发现,稠江街道一密室逃脱场所违反《义乌市关于启动新冠肺炎疫情Ⅱ级应急响应的通告〔2022〕46号》规定,私自对外营业,导致人员聚集,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目前,该场所负责人潘某某(女,26岁)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5月1日,胡某通(男,23岁)、胡某建(男,36岁)在明知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情况下,擅自破坏防疫设施并翻越,后被警方查获。目前,胡某通、胡某建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4月30日,李某某(男,18岁)在明知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情况下,擅自破坏防疫设施并翻越,后被警方查获。目前,李某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4月29日,苏某某(男,29岁)在明知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情况下,擅自破坏防疫护栏,后被警方查获。目前,苏某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提醒: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公安机关对涉疫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026年金华市青少年击剑锦标赛收官 我市斩获22金  樟影斑驳书岁月 闹市深处藏文心  “红马甲”种下“生态绿”  种下一片绿色 收获一道美景  上溪苦竹塘村:七彩油菜花引客来打卡  

义乌网

GMT+8, 2026-3-15 23: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