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记者从义乌市征收中心了解到,因旧城区改建等公共利益需要,为加快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义乌拟对凤凰山区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并公布了征收红线范围。 征收范围为:东至城南河,南至江滨西路,西至现状道路,北至稠州西路,用地总面积约4.9万平方米(73亩),房屋建筑总面积约4.3万平方米。 根据公告,该征收范围内以下事项和行为即日起至2023年7月29日暂停办理: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 (二)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经批准由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和分户除外; (三)以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四)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五)房屋的分割、转让、租赁和抵押; (六)已依法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尚未建造完毕的房屋的续建; (七)房屋装饰装修; (八)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据了解,在房屋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不得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当增加部分不予补偿。 |
GMT+8, 2025-7-13 0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