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乐强,男,山东省茌平县冯屯镇唐洼村,身份证号372524********7274。 2022年3月,我在义乌市江东街道小岭水库后山上抓野兔,后被义乌市稠江派出所抓获,于2022年3月被取保候审,现因涉嫌非法狩猎罪移送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 此事由于我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意识到狩猎野生动物是会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生态平衡,接下来我会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并做公益服务,以此弥补我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道歉人:唐乐强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
GMT+8, 2025-5-11 0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