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请不要停放在疏散通道内。”8月25日,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上溪镇对辖区企业、高层住宅、出租房等处电动车停放和充电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茂源吸塑包装厂在2处厂房疏散楼梯口,违规停放了7辆电动车,严重影响人员疏散逃生。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消防救援部门依法给予每辆车罚款五十元的行政处罚,并指导厂区完善电动车禁停标识标线,规划出安全停放区域,合理设置集中充电点,同时联合媒体记者团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曝光。 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规定,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充电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据悉,针对电动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的隐患问题特点,市消防救援支队从电动车使用安全管理、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建设、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管理等方面开展重点整治,确保“违停违充”这一顽疾得到真正根治。今年以来,我市共处罚了40余辆违规停放电动车,及时将可能发生事故的隐患消除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
GMT+8, 2025-5-11 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