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9-20 08:58
2021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的交通活动中被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扣留的电瓶车(10辆),人力三轮车(12辆)。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止的暂扣物品(830件)。逾期未接受处理的现予以公告。请车辆主自登报之日起10日内到我局属下各执法大队接受处理。逾期将依法报废。暂扣摩托车、正三轮残疾车、电瓶车、助动车、汽车的车牌号、暂扣号、弃登号如下: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日
20多国外商“探班”义乌第六代市场 在全球
“五一”小长假,义乌家电、汽车消费升温
义乌网
GMT+8, 2025-5-11 0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