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9-20 08:58
2021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的交通活动中被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扣留的电瓶车(10辆),人力三轮车(12辆)。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止的暂扣物品(830件)。逾期未接受处理的现予以公告。请车辆主自登报之日起10日内到我局属下各执法大队接受处理。逾期将依法报废。暂扣摩托车、正三轮残疾车、电瓶车、助动车、汽车的车牌号、暂扣号、弃登号如下: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日
一个暑假 N种体验 “义起来学艺”开启中小
“店二代”玩转新模式 传统市场焕发生机
义乌网
GMT+8, 2025-7-7 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