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义乌市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实施办法》(义教办〔2021〕25号)精神,经各民办中小学(含新义乌人子女学校)自主申报,镇街教育服务中心初审,我局组织相关科室和单位复审,现将审核结果公示如下: 一、生均公用经费补助 群星外国语学校、树人中学、新义中学三所学校1326名学生符合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条件,合计金额为83.5380万元。 二、师资补助 新义中学、群星外国语学校、树人中学、群星外国语英特小学、商城学校、金桥小学、金鹰实验学校七所学校达到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比例100%、年度工资达到上一年度金华市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年度考核指标达成度合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创成省标准化学校等前置条件,具有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依法落实社会保险的教师704名,其中初级职称教师456名,中级职称教师193名,高级职称教师55名,合计金额为569.27万元。 三、安保补助 静远小学、枫叶学校等10所学校符合安保补助条件,补助金额为10万元。 上述三项共计补助金额为662.808万元。 四、相关说明: (一)取消申报资格。2021年度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学校,不予补助;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在省级相关部门开展的“平安创建”检查中被通报两次及以上,造成不良后果的,不予补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结论中有会计核算不规范内容的,不予补助。 (二)生均公用补助。民办高中按义乌户籍学生人数核定,未按我局批复下达的招生计划擅自违规招生的,不享受当年度生均公用经费补助。 (三)师资补助。补助起止时间按在义乌缴纳社保时间为准,在职退休老师以工资银行流水为准。 (四)安保补助。在安全检查中被通报的,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安保补助。 公示时间:11月30日-12月9日,如有异议,请向我局高职成教科或计财科反映。联系电话:85217080,85369617。
义乌市教育局 2022年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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