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4-12 09:14
吴奇璋:
依据债权转让方鲍秋琴与债权受让方周小燕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书,债权人鲍秋琴已将(2013)金义商初字第2103号民事判决书项下对债务人吴奇璋(身份证号码:330723197405161912)享有的债权以及其他全部权利转让给周小燕。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吴奇璋,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周小燕履行上述债权还本付息及法院判决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特此公告!
通知人:周小燕
联系方式:18266919608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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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5-5-14 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