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获悉,根据《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规定,4月15日至10月15日为浙江省防汛期。也就是说,今日起,我市正式入汛。
从浙江省水利厅发布的信息来看,预计我省今年汛期气象水文灾害偏重,旱涝台并存,梅雨期和台汛期江河发生超警洪水概率较大,6月至8月山洪灾害风险较高。 随着汛期的到来,我市将全面落实防汛防台工作“市领导包镇(街道)、镇(街道)领导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户到人”的包保责任,确保安全度汛。义乌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要求各镇街、各部门,务必做到“汛期不过、检查不停、整改不止”,全时段、全天候、全过程抓好风险防范化解。同时,根据汛前小流域山洪、山塘水库、堤防闸站、地质灾害、交通、安全生产、城市内涝和城市安全运行等领域排查出的风险隐患点,在已完成整改或落实度汛措施的基础上,要组织定期开展“回头看”,严禁“带险入汛”。 入汛后,各镇街和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报送有关信息;所有防汛物资装备确保准备充分到位。 |
GMT+8, 2023-6-5 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