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执法局江东大队靠前服务,成功帮辖区一企业完成不动产权证的补办申请。
4月底,执法队员在对义乌市某日用品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时,了解到企业主2022年从其他公司手中购入该厂房,其中,有两栋建于2009年的建筑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有关规定,涉事企业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需要立案调查。 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江东大队主动服务,积极践行市执法局刚出台的《惠企便民20条措施》,指导企业联系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安全性鉴定,并对接相关部门申请对该违法建筑规划影响程度进行认定。经综合评估,上述相关建筑的建设行为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此举意味着,待案件办结,该企业达到其他相关要求后,便可申请补办不动产权证。 “切实感受到了‘服务即执法’的用心,非常感谢!”在感谢之余,企业主主动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配合拆除了厂内影响消防通道和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共计3处约200平方米。 |
GMT+8, 2023-5-31 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