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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疏结合 整治电动车消防安全

2024-3-29 17:31

摘要: 3月21日,义乌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媒体记者团对福田街道、上溪镇、大陈镇等存在电动车充电安全隐患的居住出租房、出租型企业进行曝光。 此次曝光的火灾隐患单位分别是福田街道的下西陶八区26号、下西陶七区67号、紫 ...


3月21日,义乌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媒体记者团对福田街道、上溪镇、大陈镇等存在电动车充电安全隐患的居住出租房、出租型企业进行曝光。

此次曝光的火灾隐患单位分别是福田街道的下西陶八区26号、下西陶七区67号、紫金五区2幢13单元、通福五区40栋3单元、白岸头二区2栋1单元201、紫金五区B幢7单元、尚经二区142号、北下朱82栋1单元、白岸头三区3栋1单元以及大陈镇的金山路71号、后畈村67-1以及上溪镇的田园瓜果蔬菜供应链共12家。

此次曝光范围以居住出租房、出租型企业的电动车消防安全隐患为主,包括电动自行车停在楼梯口私拉乱接电线充电、电动三轮车停在窗户口从楼上接下“飞线”充电、电动叉车集中充电点未按照规定安装消防喷淋设施、电动叉车停放在厂区内充电、电动车停放在出租房房间内充电等。

针对发现的问题,市消防救援支队堵疏结合,持续加大曝光力度,督促隐患整改,及时帮扶指导,帮助租户将电动车停放到充电桩安全充电。同时,利用消防宣传车大喇叭走街串巷和悬挂横幅等形式,呼吁安全停放电动车。

消防提醒:市民应选购、使用已获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质量合格的电动车、充电器和电池,选择专业维修机构或人员定期维修保养,定期更换老化电池及其配件,不要违规改装电动车,不要使用不合格电池及其配件。电动车应停放在室外安全地点或者室内专门区域,禁止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禁止占用消防车通道。室内集中停放电动车的专门区域应当按照相关要求与建筑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并配置相应的报警、灭火设施器材。为电动车充电的线路插座应由取得资格的电工安装并固定敷设,配电线路必须符合电池同时充电时的负荷要求,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路。相关人员应经常检查充电线路和插座,避免线路老化、腐损、短路、接触不良等引发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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