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始我感到很委屈,幸好组织及时为我澄清正名,消除了心理负担,现在我工作更有干劲了。”近日,面对回访的市纪委监委干部,我市一镇街干部感激地说道。
去年底,市纪委监委举办了一场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发布会,共有8名曾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被公开澄清。 干部干事创业,需要积极向上、激励担当的良好氛围。近年来,市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全力构建“澄清正名、容错纠错、教育回访”三位一体制度体系,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积极释放“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的强烈信号。 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撑腰、向诬告者亮剑,市纪委监委出台了《义乌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失实澄清工作办法(试行)》,对受理情形、工作原则、程序流程、处置方式、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并且强化信访件的全周期流程化管理,从源头减少错告误告对干部的影响,为努力干事的干部解除后顾之忧。自该办法实施以来,市纪委监委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536项,为143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坚持“敢容错、真纠错”是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关键举措。为给能干事、想干事的党员干部吃下“定心丸”,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 深化运用容错纠错机制的十项措施》,建立容错高频事项库,细化容错情形、规范容错程序、改进容错机制,做好科学界错、常态容错、及时纠错、提前防错“四个环节”,从制度层面建立责任明晰、措施具体、程序严密、配套完善的容错纠错工作“闭环”。 “我们坚持问责调查和容错纠错评估同步启动,在问责调查之初就同步考虑是否符合容错情形,精准区分故意和过失、因私和因公、违规和试错,做到‘当容则容,应容尽容’。”同时,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容错不等于纪律“松绑”,只有把责任认定清楚、追究到位,做到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精准问责,才能真正“容”出担当、“容”出干劲。 同时,为让“跌倒”的干部重新“站起来”,市纪委监委分类施策做好受处分处理人员的回访教育,并根据实际情况尽量解决他们的合理诉求,切实做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坚持纪法情理相融合,进一步打好澄清正名、容错纠错、回访教育‘组合拳’,激励党员干部敢闯敢试、敢想敢干。”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
GMT+8, 2024-11-11 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