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上午,金华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接到驾驶员报警,在G1512甬金高速往宁波方向171公里800米处,一辆货车横跨在慢车道与硬路肩之间,过往车辆纷纷减速避让,险象环生。
高速民警接到警情后,第一时间通知施救队员一同赶赴现场处置。到达现场,交警立即做好预警,在车后方摆放好警示锥桶,施救队员将货车拖离至徐村收费站出口。 据了解,驾驶员刘某驾车运送货物从金华出发前往义乌,行驶至此路段时,右前轮突然爆胎,刘某猛打方向盘,致使车辆横在车道内。 高速交警进一步检查后发现,货车轮胎磨损严重。在对刘某进行安全教育后,高速交警告知车辆发生爆胎后的正确处置流程,并对该驾驶员因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后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天气转热,驾驶车辆前应仔细检查车况。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发生爆胎时,驾驶员要控制好方向,双手紧握方向盘,使车辆尽量保持直线行驶。不要猛踩刹车,可以通过间接轻踩刹车的方法,使车速慢慢降下来。 |
GMT+8, 2025-1-22 2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