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溪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队员在辖区某餐饮店检查期间,发现现场存在燃气瓶“倒立”使用情况,立即上前制止该行为。
“你这样把燃气瓶倒过来放地上,直接连着里头的灶具开火,很危险的。”执法队员让当事人关闭阀门后将燃气瓶扶正,并告知其倒卧使用燃气瓶的不当之处。《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明确指出,燃气用户不得有加热、摔砸、倒卧、曝晒燃气瓶或者改换气瓶检验标志、漆色行为。上述餐饮店因涉嫌倒卧使用燃气瓶,被执法部门立案查处。 据了解,倒卧使用燃气瓶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因燃气瓶倒卧后,瓶内的液态石油很容易来不及气化就流到减压阀,导致迅速膨胀,从而撑破软管,造成严重的泄漏,如果再遇到明火,就很容易造成爆炸。执法队员提醒,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燃气使用安全,切记不要倒卧使用气瓶,也不要用明火、蒸汽、开水或其他热源直接加热气瓶。 燃气安全无小事。连日来,上溪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立足自身职能,多举措增强餐饮店经营者燃气使用安全意识。一方面,积极向辖区内的餐饮店提供政策法规咨询、预约上门体检等服务,倡导服务在前的执法新理念;另一方面,通过面对面宣讲、微信群里发提醒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的宣传,切实提高餐饮店经营者自查整改能力。 据统计,今年以来,上溪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已立案查处燃气类案件18起。 |
GMT+8, 2024-11-11 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