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贸大道上出现了一幕交通大拥堵场景,原因是电动自行车驶上国贸大道,并遭遇事故。这也给所有人敲响了警钟:上路行驶,各行其道才是安全大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明文规定: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车行道右侧行驶(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1.5米范围内)。严禁在机动车道、人行道、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等禁行区域行驶。然而,现实中却有不少骑行者不顾交通规则,选择在机动车道上“狂飙”:有的骑手在车流中“见缝插针”,有的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并驾齐驱”甚至争抢通行……如此骑行,导致交通出行不仅混乱,也极为危险。 电动自行车的普及为市民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然而便利的背后,我们也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安全才是出行的首要前提。电动自行车骑行者应当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电动自行车要“走对路”,其“行车权”有明确界限。 在义乌,电动自行车、机动车数量庞大,各行其道是确保交通顺畅与安全的前提。为实现各行其道,有关部门、各镇街、社区都狠下功夫。在商博路与江东东路等路口,每天早晚高峰都有“红马甲”举着喇叭提醒:电动自行车请走非机动车道!稠城街道试点“潮汐车道”,根据车流量动态调整非机动车道宽度;江东街道设置“电动自行车待行区”,用醒目线条画出安全岛……这些创新举措让电动自行车出行变得更规矩、更安全。 开车也好,骑行也罢,我们每个人都是交通安全的参与者。作为骑行者,我们不仅要为自己的安全负责,也要为他人的安全考虑。只有每个人都做到遵守交通规则,义乌的道路才会更安全与和谐。因此,让我们共同呼吁,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市民们,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选择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让我们一起为义乌的交通安全贡献一份力量,确保每一次出行都能平安到达。 |
GMT+8, 2025-5-1 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