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2026年度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参保工作已于日前正式启动。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始终坚持‘低缴费、简手续、快赔付’的理念,每人每年仅需缴纳50元互助金,即可获得全年医疗费用补助权益。”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一机制是对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效补充。从2014年第一期参保以来,我市共有6652家单位873595名职工参加了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截至2025年8月底,累计有220424人次享受到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待遇,报销保障金达4149.48万元。 据介绍,在一个保障期限内,凡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建立工会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已参加过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符合国家法定就业年龄),均可按照自愿原则,由所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集体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属联合工会的单位须由联合工会组织所属全体单位统一参保。 目前,参保单位可通过两种方式完成参保手续:持有《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的基层工会可登录指定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线下窗口办理需前往市职工服务中心(地址:西城路290号)现场提交材料,工作人员提供全流程指导服务。在职劳动模范和建档困难职工,由市总工会统一办理参保手续,互助保障金由市总工会承担。办理时间为即日起至11月7日(非公企业工会的参保手续,可以由各镇街总工会代办员代办)。 值得注意的是,保障年度内不办理退保和新增人员参保。保障期限为一年,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到期需另办续保手续。 “参加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互助保障金报销实行‘一站式’结算,职工在出院时工会医疗互助待遇与医保待遇一并结算,即时享受。” 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非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职工,因特殊原因不能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的医疗费用及特定互助金的申请,到市职工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报销手续办理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逾期不再办理。 |
GMT+8, 2025-10-12 1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