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稠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阳光小区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一居民将塑料袋、包装盒与瓜果皮等易腐垃圾混合投放入“其他垃圾”桶内,未按规定进行分类。 见此情形,执法队员立即上前对该行为进行制止,并向当事人指出其做法违反了《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要求其当场整改。 垃圾分类关系千家万户,看似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却牵着民生、连着文明。近段时间,稠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持续加强对居民区、商业街区等场所的各类垃圾收集点及中转站的日常检查,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收运管理,巩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成效。检查期间,重点关注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是否分类收运,坚决防范“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等现象,确保前端分类成果在收运环节不打折扣。 据统计,今年11月以来,稠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已检查辖区的垃圾分类点、中转站50余处,核查收运车辆30余辆,查处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相关案件10余起。 |
GMT+8, 2025-11-24 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