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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施行满月 你还在被“大数据杀熟”吗?

2026-5-11 10:11

摘要: “同一家平台、同一件商品,我和同事看到的价格居然相差几十元。”热衷网购的市民陈女士近日向记者反映,自己似乎遭遇了“大数据杀熟”。然而,4月10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制定的《互 ...


“同一家平台、同一件商品,我和同事看到的价格居然相差几十元。”热衷网购的市民陈女士近日向记者反映,自己似乎遭遇了“大数据杀熟”。然而,4月10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制定的《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正式施行,首次以部门规章形式明确禁止“大数据杀熟”等价格歧视行为。新规施行满月,记者走访多位义乌消费者后发现,类似陈女士的经历仍旧时有出现。

价差频现,优惠标准存疑

陈女士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发现。一次偶然机会,她与同事在同一个电商平台浏览同一款商品,对方页面显示的价格比她低了数十元。“我们都属于复购这件产品,我买的次数还比她多,价格反而更贵。”经过仔细对比,陈女士锁定了差价来源——同事的账户里多了一张优惠券,而她的账户却没有。

这张优惠券从何而来?陈女士复盘了两人的购物习惯差异。“我每次都是直接搜索直播间,然后点链接下单。但我的同事会把商品放进购物车里一段时间,平台就自动给她推送优惠券,等收到券之后再下单。”陈女士感叹,“大数据用这种方式‘杀熟’,消费者真是防不胜防。”

类似情况也发生在市民王女士身上。临近“五一”假期,她通过某出行App预订酒店,发现自己与朋友在同一时间、同一房型的订单,出现了几元钱的价差。“虽然金额不多,但为什么要搞这种差异化?”王女士和朋友的会员等级相同,细查之下发现,朋友账户里多了一张“神券”。“平台到底是按照什么标准来发放优惠券?”王女士对此表示不解。

在线上消费过程中,不少人对“大数据杀熟”有了切身体会,网上还有一些所谓的反向“驯化”算法的“教学”视频。“我会特意点击从低到高的价格排序,选择一些价位低的链接加进购物车,希望能为自己打上低消费能力的标签,从而避免买贵。”市民翁女士说。也有人选择直接卸载应用,等到真有需求时才重新下载,刻意拉长使用间隔,试图借此享受“回归用户优惠”。只是在当下,数字算法如此精准,反向操作的实际效果到底几何,恐怕还很难给出定论。

有专家指出,当前算法“杀熟”的判定维度日趋精细,甚至能精准捕捉设备剩余电量以判断消费急迫程度;分析地理位置偏僻程度以判断替代选项的稀缺性;监测页面停留时长及操作犹豫迹象,持续探测并逼近用户的心理支付上限。“普通用户在这场技术博弈中很难占据优势。”

红线划定,认定“杀熟”有据

站在普通消费者的角度看,“大数据杀熟”的维权之难,在于一种普遍的无力感:明明感觉自己被“算计”了,却很难拿出站得住脚的证据。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大多数消费者对“杀熟”的定义不清楚。到底什么算“杀熟”?什么算“合理促销”?平台往往把价格差异解释为针对不同用户的差异化营销“动态定价”,普通用户就算觉得不对劲,也拿不准这到底是违规还是正常的商业策略。还有一部分消费者则表示,想要举证却无从下手。定价背后是复杂的算法逻辑,核心数据完全掌握在平台手里,普通消费者很难举证,且证据难以保留。此外,维权成本让人“望而却步”。一次交易损失可能也就几十元或几百元,但若要较真,所耗费的时间、精力远超这个数。不少消费者一盘算,就直接放弃维权。

针对这些情况,浙江宁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蒋之越结合新施行的《规则》,给出了法律层面的解答。他指出,新施行的《规则》是我国首次在价格监管领域对“大数据杀熟”给出明确的法律定义和全面禁止性规定。其中第十五条规定: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基于支付意愿、支付能力、消费偏好、消费习惯等信息,运用数据和算法、平台规则等手段,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

《规则》的实施,为消费者维权降低了门槛。蒋之越指出,第十五条相比以往规定,进一步简化了维权标准。“消费者不再需要证明互联网平台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仅需要证明自己不知情,以及平台就同类商品或服务存在价格差异,即可主张和维护自身权益。”

留证投诉,律师指点维权

在可能遭遇“大数据杀熟”时,消费者该如何有效维护自身权益?结合新施行的《规则》,蒋之越律师给出了几条可操作的具体建议。

第一步,及时锁定证据。一旦怀疑自己被“杀熟”,应第一时间截屏或录屏,把商品或服务的详细情况、成交价格、下单时间等关键信息固定下来。同时,可以用另一台手机或电脑,并用不同账号搜索同款商品或服务,将价格差异保存下来。

第二步,多渠道投诉。消费者可以先找平台客服申诉,要求对方解释定价依据并退还差价,其间注意保留好沟通的全部记录。如果平台无法给出合理解释,可以直接拨打全国消费者投诉热线12315、网络违法举报热线12377进行投诉举报。

第三步,金额较大时不妨考虑诉讼。若涉及金额较高,消费者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权。蒋之越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可要求三倍赔偿。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也规定,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消费者可据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平台退款并赔偿损失。

《规则》的正式施行,为整治“大数据杀熟”提供了更为清晰的法律依据和监管抓手。然而,从消费者的实际感受来看,隐蔽的算法定价仍在以各种形式存在。如何在技术黑箱与消费者权益之间划出明确的保护边界,仍有待监管持续用力、平台自觉履责,也需要每一位消费者在权益受损时勇于发声、敢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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