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道路通行秩序,提高通行效率,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此前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发布通告,自2025年12月1日起,对国贸大道、环城快速路(含环城南路、环城西路、环城北路、阳光大道)及江赤公路全线实施货车靠右行驶交通管理措施。上述路段最左侧车道仅允许小客车通行,禁止货车及黄牌客车驶入。 通告发布后,仍有部分货车驾驶人未按规定行驶,存在侥幸心理。为进一步强化管理,日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完成了一批交通违法行为采集设备的改造与升级,并于5月10日起正式对相关违法行为实施抓拍。 新增及升级的采集设备点位主要用于抓拍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照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 其中,闯红灯电警设备(包括对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时不按照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点位分别为动力大道与上谷村交叉口、丹溪路与铁西路交叉口、兴隆大街与银海路交叉口、动力大道与雅治街村交叉口、神舟路与通泰路交叉口、五洲大道与五联路交叉口、青城西路与光明村路段交叉口、金融五街与金融六街交叉口、S310与新乐村交叉口、诚信大道数贸中心北门、机场路与稠州路交叉口、兴隆大街数贸中心东门、S210与下余山交叉口、动力大道与佛堂大道交叉口、国贸大道与义亭路交叉口、和欣路与江锦花园交叉口、银海路与浙医路交叉口、兴隆大街与诚信大道交叉口、金谷大道与上佛路交叉口、江东路与五爱社区交叉口、春风大道与诚信大道交叉口、江滨路下车门路、四海大道伏龙山路。 单行线设备(包括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点位分别位于金融八街福田银座、凯吉路永兴路、金苑路贝村路西。 货车靠右行驶设备(包括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点位分别位于阳光大道诚信大道路段、国贸大道邢宅路段、环城南路塔下洲路段、国贸大道物华路路段、环城南路黄山隧道路段、环城北路祖科塘村路段、国贸大道上佛路隧道出城口、阳光大道天宝路路段、环城西路西城路路段、环城北路全备村路段、环城西路柳二村路段。 |
GMT+8, 2026-5-20 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