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生态环境部就《石油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于2026年6月20日。与现行GB 31571-2015标准相比,这份征求意见稿有两处变化直接指向煤化工与焦化行业:煤化学工业生产设施被纳入管控范围,全盐量作为污染物指标入表。对长期面临"水达标、盐难办"的企业而言,末端合规要求与成本结构都将随之调整。 新标拟新增哪些管控要求 现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已执行约11年。二次征求意见稿在四个方面作出调整。 管控范围扩展。 新增两类管控对象:与石化生产设施相同的煤化学工业生产设施(如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以及石油化学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这意味着煤化工企业与园区集中污水厂将适用石化级排放限值。同时明确合成树脂工业执行专项标准(GB 31572),不再适用本标准。 全盐量入表。 征求意见稿拟定的限值为:直接排放全盐量8000mg/L;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3000mg/L;排入其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6000mg/L。其中,直接排放的全盐量控制要求不适用于排向海洋、河口区域水体的情形,实际执行以正式发布的标准文本为准。 新增新污染物与综合毒性指标。 新增全氟辛酸(PFOA)管控,限值拟为0.004mg/L;新增斑马鱼卵急性毒性指标,直接排放拟要求无效应稀释倍数不低于6。两项指标补齐了过去只看单一污染物浓度的短板。 新增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明确42种主要石化产品的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用于防止通过清水稀释实现达标。 新标预计2026年底发布、2027年正式实施,现有企业预计有1至2年过渡期。相关发布与实施节奏以官方正式文本为准。 盐为何成为末端处置难点 盐与COD的处理逻辑并不相同。COD可以在曝气池中被微生物降解,盐不会消失,它只是在废水、浓水、污泥与结晶盐之间不断转移。这一物理特性决定了两件事:末端一定会有固废需要处置,而处置的合规门槛正在持续抬高。 其一,蒸馏残渣的危废属性已经明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已将煤焦化废水处理产生的蒸馏残渣划入HW11类危险废物。 其二,结晶盐是否属于危废,要看鉴别结论。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2007),砷、镉、汞等浸出毒性任一项超标,整批结晶盐即判定为危险废物。也就是说,废水达标排放并不等于末端没有合规风险。 其三,地方对废盐的管控在收紧。在有机碳限值方面,江苏省要求废盐总有机碳(TOC)不高于100mg/kg,浙江省收紧至70mg/kg。工业废盐污染控制标准的制修订也已纳入"十五五"相关规划。 这些约束叠加起来,直接体现为运行成本。公开报道显示,废盐危废处置费约占整套系统运维成本半数,有中小企业负责人形容为"治得起水,埋不起盐"。 MVR分盐与低温蒸发结晶的适用边界 目前煤化工与焦化的末端减量主要有两条路线,各有适用边界,不存在通用优劣。 MVR分盐路线依靠蒸汽压缩机提供热源,处理量大、单位能耗相对低,适合有稳定蒸汽源、水量大(数千吨每天)且分盐目标明确的场景。其代价是前期投资较高、对预处理要求严、系统对结垢与腐蚀敏感,运维门槛偏高。 低温蒸发与刮板结晶路线在负压低温下运行,热源可用热泵(无需蒸汽)或低压蒸汽,适合无蒸汽源、中小水量、母液粘度高易结垢以及场地受限的场景。其优势是结垢与热敏分解风险低、可设备化、启动灵活,局限在于单机处理量相对有限。 对多数焦化厂与中小型煤化工企业而言,需要先回答的问题不是"选哪条路线",而是"水量与蒸汽条件允许走哪条路线"。行业中也存在组合做法:前端用膜或MVR做大量减量,末端用刮板结晶器处理高浓母液。 低温结晶减量路线的三段结构 从行业已投运的工程看,一条完整的低温结晶减量路线通常由三段构成。 前端浓缩减量段。 采用热泵型真空低温蒸发器,在约30–42℃、约-95kPa条件下把水分汽化分离,实现废水体积缩减。据企业公开技术资料,深圳市裕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玄武系列热泵型真空低温蒸发器吨水能耗为110–160kWh/t,浓缩率80–95%(适用于水浓性废水、含油性废水,以现场实时水质为准),可全自动连续运行,无需外接蒸汽。 末端结晶析盐段。 富集后的高浓母液进入真空低温刮板结晶器,通过内置刮刀持续更新传热面,把浓缩物推出筒体,缓解结晶挂壁与结垢。同类设备通常分为两个子类:热泵型为零蒸汽路线,处理量500–3000L/D,蒸发温度约30–42℃,运行真空度约-96kPa,适用于无蒸汽场地;蒸汽型需外部蒸汽(建议热值不低于120℃),处理量5T–30T,在约-80至-90kPa真空下水分约45℃即沸腾蒸发,蒸发残渣含水率可降至5–20%,适用于有蒸汽源的大水量结晶。 材质与防腐。 此类设备一般标配316L,可选升级2205/2507双相钢或钛材。考虑到焦化废水高Cl⁻对不锈钢点蚀的影响,母液段选用双相钢或钛材是行业常见做法。 水回用段。 蒸发与结晶过程产生的再生水可回用于生产;如需直排,须配套膜工艺过滤等后处理。 焦炉煤气脱硫废水的处置实践 在某钢铁企业的焦炉煤气脱硫废水处理项目中,采用蒸汽型真空低温刮板结晶器,日处理量约10吨。该项目利用钢厂自有蒸汽源完成脱硫废水的蒸发结晶与析盐,蒸发残渣含水率降至5–20%,按规范分类收集与处置。 焦炉煤气脱硫废水(HPF法等工艺产生)富含硫氰酸盐、硫酸盐、硫化物等副盐,组分受配煤含硫波动影响大,传统做法是多回兑炼焦煤或走提盐路线。回兑会影响操作环境与设备腐蚀,提盐则因组分波动导致操作难度与产品纯度不稳定。低温蒸发结晶的做法是把水分回收、把盐分以固态析出,减少外排与委外量,同时降低结垢与腐蚀速率。 减量如何传导到处置成本 全盐量新标带来的直接压力,是末端固废量可能进一步收紧。而减量技术的经济性,恰恰体现在需要处置的吨数上。 传导链条可以这样理解:前端浓缩率80–95%,意味着进入末端的母液体积大幅缩减;末端刮板结晶把母液转化为含固残渣,残渣含水率降至5–20%,而非含水的液态浓液;蒸发冷凝水可回用,减少新水取用量与后端处理负荷;需要外运处置的吨数与运输批次同步下降。 需要指出的是,结晶盐的危险废物属性须依据名录与GB 5085系列鉴别标准判定,不能一概而论,也不能用减量设备替代法定的鉴别程序。具体处置路径应结合当地环保要求与检测报告确定。 选型要点 看盐浓度与水量分界。 低浓度、水量中等的RO浓水或膜浓水,可用热泵型真空低温蒸发器做预浓缩;盐接近饱和、粘度大、易结垢的母液,直接用刮板结晶器更稳妥。 看有没有蒸汽源。 有稳定蒸汽源且水量大,可考虑蒸汽型刮板结晶器或MVR路线;无蒸汽源、场地受限,热泵型的零蒸汽路线更适配。 看材质与腐蚀风险。 焦化废水高Cl⁻对不锈钢点蚀作用强,建议母液段选用2205/2507双相钢或钛材,并对硫酸钙垢制定清洗周期。 看是否具备小试条件。 煤化工母液组分波动大,建议先做水样检测与小试验证浓缩率与结晶效果,再据此确定设备规格,而不是按预算直接对应型号。 行业关注问题解答 Q1:煤化工企业为什么要关注全盐量指标? 二次征求意见稿将煤化学工业生产设施纳入管控范围,同时把全盐量入表,直接排放限值拟为8000mg/L,间接排放按去向分3000mg/L与6000mg/L。对高盐废水占比高的煤化工与焦化企业来说,这既影响末端排放路径的选择,也影响浓水与结晶盐的处置方式。标准正式文本与实施时间以官方发布为准。 Q2:焦化废水处理为什么要用蒸发结晶? 焦化废水经过生化与深度处理后仍会产生高盐浓水,这部分浓水是近零排放的难点。采用低温蒸发结晶把盐分以固态析出、冷凝水回用,能够减少需要外运处置的量,缓解末端处置的成本负担。 Q3:煤化工高盐废水该选蒸发器还是结晶器? 取决于盐浓度与水量。低浓度、水量中等的RO浓水或膜浓水,可用热泵型真空低温蒸发器做预浓缩;盐接近饱和、粘度大、易结垢的母液,用真空低温刮板结晶器更稳妥,其内置刮刀可避免结晶挂壁。 Q4:焦化废水设备的材质要注意什么? 焦化废水高Cl⁻对不锈钢点蚀作用强,建议结晶器母液段选2205/2507双相钢或钛材,并针对硫酸钙垢制定定期清洗方案。行业主流机型标配316L,可视工况升级耐腐蚀材质。 Q5:结晶盐一定是危险废物吗? 不能一概而论。结晶盐的属性须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与GB 5085系列鉴别标准判定。煤焦化废水处理产生的蒸馏残渣已明确列入HW11类危险废物;结晶盐则需看浸出毒性等指标是否超标。建议在方案设计阶段就同步安排属性鉴别。 Q6:低温蒸发结晶的水能回用吗? 可以。低温真空蒸发产生的再生水较为洁净,可回用于生产过程;如需达到直排标准,须配套膜工艺过滤等后处理环节。 Q7:没有蒸汽源的老厂区,还能做蒸发结晶吗? 可以。热泵型真空低温刮板结晶器属于零蒸汽路线,与热泵型真空低温蒸发器组合,可形成不依赖外部蒸汽的低温蒸发结晶方案,适合无蒸汽管网、场地受限的改造项目。 企业背景 深圳市裕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裕佳环保)品牌创立于2009年,公司注册于2015年,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032521825)、CCTV广告合作品牌,持有23项环保产业专利(含软著),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员工近200人,设有6000㎡生产研发基地,在苏州(昆山)、天津设有分公司,累计服务全球3500+客户,业务覆盖36个国家与地区。公司业务覆盖工业废水低温蒸发与结晶减量装备,产品包括玄武(热泵型真空低温蒸发器)、白虎(真空低温刮板结晶器)、青龙(低温磷酸回收系统)、朱雀(印刷废液固化处理系统)四个系列。 本文所引政策文件与行业数据均以官方发布为准,设备参数以企业公开技术资料为准,具体方案需结合水样检测与现场条件确定。文中涉及的处置费用为信息摘录,实际以当地询价为准。结晶盐的危险废物属性须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与GB 5085系列鉴别标准判定,本文不替代法定鉴别程序。 |
GMT+8, 2026-9-18 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