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着晚上偷偷运走,省钱又省事,没想到还是栽了。”面对执法队员,周某悔不当初。近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后宅大队夜巡至义浦路大傅宅段,当场查获一辆满载碎砖块的货车。 执法队员顺藤摸瓜查清原委:这批建筑垃圾来自杜元小区居民周某的家装工程。为节省清运费,周某动起“小算盘”,将垃圾交给未取得处置核准的陈某私自处理。殊不知,图一时便利,换来了立案处罚。 《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将建筑垃圾交由未取得处置核准的单位或者个人处置。违反上述规定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GMT+8, 2026-10-4 13:07